根据《浙江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人民[2007]18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卫生医疗机构工作人员33名(含县中医院为事业单位在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聘计划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青田县卫生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招聘计划(附件1)。
若计划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数比例低于1:3,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按比例减少,直至取消。
二、招募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范围及对象
1、青田县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籍贯指参加高考后考入高等学校时居住地);
2.具有青田县户籍的其他社会人员(以2024年6月5日户籍所在地为准,部分职位不限户籍,户籍及籍贯要求见附件1);
3.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不限户籍;
4.目前在本县境内机关、事业单位任职的工作人员不得报考;目前在县外任职的工作人员须经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申请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具备所报考职位(专业)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学历要求及对应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够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申请职位的工作要求;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5日以后出生);
5.2021年及以前毕业者,须取得相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6.自2024年6月5日起,现役军人、非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得报考。非2024届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毕业生不得凭原有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招募方式
1. 注册
所有招聘将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5日(9:00-12:00、14:30-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青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六楼会议室(荷城街道名山路8号)。
3.考生须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1)本人填写的《青田县2024年卫生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下载填写);
(2)三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3)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和就业中心在线生成的《学位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留学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位证明;
(5)专业资格证书及任职资格所需的其他材料原件、复印件;
(6)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生司出具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复印件(网上签约的学校需提供网页截图)。如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字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需提供书面说明;
4.领取准考证时间:笔试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24年6月20日14:30-17:30,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地点及领取面试通知时间另行通知。
(二)审查
1、笔试设1次,主要为专业客观题,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定于2024年6月22日9:00-10:30。
参加笔试的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参加笔试的考生必须携带黑色墨水笔或钢笔、2B铅笔和橡皮。考生必须使用2B铅笔在答题纸上作答。在试卷或其他地方作答的答案无效。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选,招聘计划2人及以下按1:3比例确定,招聘计划3人及以上按1:2比例确定,结果将在青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以上岗位比例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到岗人数确定人数。
2. 面试
应聘人员须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按照面试通知书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如入围面试名单的应聘人员书面放弃面试资格,则在面试前一天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相应职位。
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及格者自然淘汰,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三)体检、考察与录用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并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满分为100分。
体检科目按总成绩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由县卫生计生局组织,会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纪委第七纪检监察组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有关规定开展,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
考试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进行。
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人员,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候补。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的,将被取消录用资格,且不予替代。
四、其他注意事项
2024年6月5日后户籍仍在转移中者不得申请,申请人报名时须确认本人户籍状况,并如实填写。
考生提交的所有个人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考试报名资格,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浙江省人事考试考生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的卫生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自与本机构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经专业资格考试合格,三年内未取得相应专业资格的,聘用合同终止。
本次招聘的卫生医疗机构工作人员须在本县卫生医疗系统工作服务满5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申请人对本公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青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卫生局0578-6500792;
县中医院0578-6528111。
监察电话:0578-6821800(县纪委第七纪检监察组)
附件1:2024年青田县卫生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招聘计划
附件2:青田县2024年卫生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24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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