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招聘信息请点击上方卡片查看↑↑
景洪市公安局2024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为优化警务资源配置,充分利用社会优质人力资源加强公安工作,提高公安机关行政效率,景洪市公安局决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警务辅助人员)来自社会公众。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NO.1 招聘原则
我们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NO.2 招聘岗位及职位
此次共招募辅警60人。 详情请参阅《景洪市公安局2024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附件1)。
NO.3 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有较强的纪律意识,能保守工作秘密。
3、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敬业、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的任务。
4、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
5. 截至申请之日,您必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35周岁。
6、云南省户籍。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
(二)优先就业条件
1.优先招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机关事业单位死(亡)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履行职责时。
2、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退役士官、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政法警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3、同等条件下,学历较高者优先录用。
4、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因公牺牲的辅警人员配偶、子女。
5、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中共党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加入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立案侦查的。
4.捏造、传播损害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的。
五、因吸毒、卖淫、赌博受处罚的。
六、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七、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被吊销的。
八、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开除处分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满前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十一、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
NO.4 招聘方式及步骤
(一)报名
1、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严禁代为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4日至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登记地点:景洪市公安局主楼一楼(清泉路12号)。
2.提供材料如下
(一)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本、《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交上述证件及材料各1份(A4纸),近期1寸免冠免冠照片1张。
(三)申请人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 因个人填写信息及所附相关证明材料不正确或不完整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随时终止或者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四)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按下列程序办理。
1、毕业证及户口审核;
2、身体状况审核:对申请者进行身高、体重、纹身等审核,通过者进入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试项目:垂直跳高、往返跑4×10、1000米。 考试合格者,将进入考试阶段。
体能测试时间:稍后通知
体能测试地点:稍后通知
(三)考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主要测试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写作等,不发放学习资料。
笔试时间:稍后通知
笔试地点:稍后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逻辑思维能力、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面试时间:稍后通知
面试地点:稍后通知
(四)综合分数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上述成绩中,计算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总成绩,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将计算结果带入综合成绩计算表达式中,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得分计算并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政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应聘者的考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政审的应聘人员。
1. 体检
(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0]19号)、《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患有严重疾病、传染病的,不予录取;体检费用由个人缴纳。
(二)体检过程中,体检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被取消参加招聘资格。 体检结论一经作出,不再进行复检。
(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巡视和政审
录用警务辅助人员的考察和政治审查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治审查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就业
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管理。 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NO.5 组织纪律
(一)应聘者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不得弄虚作假。
(二)在招聘、聘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人员的,景洪市公安局可以随时终止或者取消其任职资格和聘用资格。
NO.6 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将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Copyright C 2018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丽水招聘网 鄂ICP备2025091810号-6
地址:丽水市经济开发区生态产园集聚区 EMAIL:
Powered by PHP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