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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商转公怎么办理?能贷多少?一文带你了解办理指南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5-07-21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小伙伴们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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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商转公怎么办理?最高能贷多少钱?

小编已经给大家整理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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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商转公”办理指南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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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转公”贷款适用于那些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廊坊市缴纳公积金的职工,他们可以申请将自己在廊坊市行政区域内尚未还清、且已办理好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的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换成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02

申请对象

“商转公”贷款适用于那些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廊坊市及异地缴存职工,但此范围不包括异地灵活就业人员。

借款申请人必须是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他曾是原商业贷款的债务人,同时,他还必须是所购房产的产权所有者或共同拥有者,并且这些共同拥有者之间必须是配偶关系。

“商转公”贷款所涉及的房产需为家庭自用住宅,不涵盖商业用途的店铺、公寓、独立别墅等非居住性质的建筑。

摄图网_401758552(仅配图)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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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商转公”贷款的借款人,其资格要求首要的是满足《廊坊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以及《廊坊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贷款政策文件的具体规定。

除此以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才能申请“商转公”贷款:

借款申请人以及与其共同申请的人未曾使用,亦或仅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服务。

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异地缴存人员(但不包括异地灵活就业者),有权申请并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服务。

申请人作为原有商业贷款的债务人,同时必须持有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证明其本人为该产权的持有人或共同持有人,并且这些共同持有人之间必须是以夫妻身份存在的关系。

(4)申请人原商业贷款尚未结清,且处于正常还款状态。

原商业贷款银行已同意借款申请人进行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的操作,并要求其提前偿还完所有商业贷款本金。

自2024年9月1日起,将不再对《不动产权证书》(亦称《房屋产权证》)的登记年限设定限制。只要申请人所购住房通过原商业贷款方式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产权证》),便可以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7)正常还款未出现不良和逾期等现象。

该房产可用于抵押贷款,除了已经按照商业贷款要求办理的抵押登记之外,不涉及任何额外的抵押、查封或居住权设定的限制。

借款申请人以及与其共同申请的人士,均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并且具备按照规定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及利息的相应能力。

04

贷款额度

(1)最高贷款额度:不高于60万元

以“先还后贷”模式进行的贷款,其总额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本金(需取整至万元)。

以“以贷还贷”方式进行的贷款,其金额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本金减去三个月的月还款额后的剩余部分(需取万元整数)。

05

贷款利率

自2025年5月8号开始,我国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降低0.25个百分点,具体调整后的利率标准如下:

2025年5月8日之前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将保持不变,调整时间将定于2026年1月1日。

在2025年5月8日之前,已经受理但尚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其利率将依照调整后的新利率来执行。

06

办理材料

申请“商转公”贷款业务,应提供下列资料,并携带原件办理:

(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1份。

(2)夫妻双方的《个人信用报告》各1份。

(3)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件。

(4)夫妻双方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

(5)婚姻状况相关证明复印件1份。

(6)住房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I类借记卡复印件1份。

原商业贷款购买的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原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副本、借据复印件各需提供一份,同时需贷款银行出具的关于商业贷款剩余金额的证明文件以及最近六个月的还款记录明细。

(8)在计算月收入时,依据的是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若管理部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对借款人或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有所疑问,借款人或其配偶需提供一份相应的证明材料。军人配偶需提交军队住房公积金缴纳凭证或自主就业相关文件以及相应薪资证明;若配偶系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管道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者,则须出示住房公积金缴纳凭证;退休人员还需提供退休金收入的相关证明。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涵盖借款人、配偶以及未成年的子女)所需提供的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一份。

(10)其他资料。

07

办理流程

“先还后贷”方式办理流程

(1)贷款申请、审批及合同签订

申请者需将“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申请材料递交至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辖的各县(市)管理部以及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统称管理部),并预先签署《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简称《借款合同》)等文件,随后管理部将进行审核和审批流程。若申请人资格达标,管理部将告知其结清所有商业贷款,并通知委托银行签署《借款合同》;若申请人资格不符,则需说明具体原因,或要求申请人补充所需申请材料。

(2)结清商业贷款、注销抵押

申请者独立筹集资金,已全额偿还了商业贷款,同时已办理完毕商业贷款的注销及抵押登记手续。

(3)办理抵押担保

申请人需携带已还清的原商业贷款证明以及已办理完毕的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前往管理部门领取《借款合同》。随后,依照不动产登记部门的规定,申请人需完成抵押登记的相关手续,以确保抵押担保的有效性。

(4)贷款发放

管理部获得了《不动产登记证明》,从而成为该商业贷款所购住房的独一抵押权人。一旦满足贷款发放的相关条件,贷款资金便会直接划拨至申请人在管理中心指定的受托银行开设的,专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的个人还款账户中。

“以贷还贷”方式办理流程

(1)贷款申请、审批及合同签订

申请者将“商转公”相关申请材料递交至管理部门,先行签署《借款协议》,随后管理部门将对其申请进行审查和批准。若申请符合要求,管理部门将通知申请者进行抵押登记手续;若不符合条件,管理部门将阐明原因,或要求申请者补充所需材料。

(2)受委托银行出具相关文书

管理部发布指令,要求受委托的银行(即原商业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同时,该受委托银行还需出具一份《同意办理顺位抵押函》。

(3)办理顺位抵押

申请人取得《借款合同》等必要文件后,需依照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规定,进行以管理中心(管理部)作为抵押权人的抵押权顺位登记手续。

(4)贷款发放

管理中心(管理部)获得第二顺位抵押权的不动产登记证明后,向原商业贷款银行提交了《商转公贷款交接函》。原商业贷款银行在接到《商转公贷款交接函》之后,便与借款人商定了商业贷款的提前还款相关事宜,并明确了管理部的放款时间。到了约定的放款日,管理部将贷款资金直接划拨到了银行指定的账户中。

(5)结清商业贷款、注销抵押

原商业贷款银行在完成贷款发放及结清业务后,将《商转公贷款交接函》提交至管理部。申请人及原贷款银行在商业贷款结清事宜妥善处理后,迅速办理了贷款注销及抵押登记手续。随之,管理中心的抵押权地位得以提升,由原先的第二顺位晋升为首位抵押权。

▌声明:本文由廊坊本地宝编辑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

▌编辑:大米(泮永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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