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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山东劳动技师学院)介绍:院校概况与专业设置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5-05-20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亦称山东劳动技师学院,隶属于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一所设立于1955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府。该学院坐落于泉城济南,目前拥有槐荫和长清两个校区。

学院致力于为国家和战略提供服务与融合,专注于依托产业需求开设专业。其中设有智能制造系、电气与自动化系、汽车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现代城市系、工商管理系、劳动经济系、基础(体育)教学部、思想政治课教学部以及技师部等共十个教学系部。构建了以智能制造为核心的专业体系,辅以电子信息及现代服务两大专业领域作为支撑,形成了这样的专业布局,共计43个高职招生专业面向全国进行招生。该学院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的称号,同时也是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示范基地、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国家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此外,它还被评为山东省高等教育技能型特色名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并荣获“国家技能人才培育工作突出贡献奖”。学院还承担着山东省公共实训基地的建设与运营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依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选拔的相应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求,我院计划向社会公开选拔67名工作人员,其中包括初级专业技术岗位43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21名,以及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3名。有关具体岗位要求和条件,请查阅《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恪守我国宪法及法律法规,坚定支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以及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应聘初级职位的人员需满足35周岁及以下条件,即1989年5月之后出生;中级职位应聘者年龄应控制在45周岁以内,即1979年5月之后出生;而副高级职位求职者,年龄限制在50周岁以下,即1974年5月之后出生。

2025届的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而对于留学生来说,他们需要在2025年9月30日之前获得教育部的认证。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满足相关专业要求及其他条件的基础上,那些在毕业时获得了高级工、预备技师(包括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校和技师学院的全日制学生,均有资格应聘那些学历要求为专科或本科的职位。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现役军人、正在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曾因犯罪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者、被开除党籍者、被剥夺公职者、被依法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者,以及其他依法不得被聘用的相关人员,均不具备应聘资格。同时,应聘者不得申请那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所规定的特定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和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期限定于2025年5月7日上午9点至5月13日下午4点,而信息查询则可在2025年5月7日中午11点至5月14日下午4点进行,报名者需通过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的在线报名平台进行操作。

报名需严格依照岗位规定进行。应聘者需真实、精确、全面地填写个人资料,每人仅能申请一个职位。同时,需上传带有本人签字的《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以及《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可在报名系统中下载,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审核时使用)。若个人信息、提交材料或研究方向等不符合要求,将无法通过审核。报名者于招聘方进行资格初步审核之前,有权对个人信息进行更正,后续的修改将自动覆盖先前的内容。一旦招聘方审核通过,报名者的信息便不得再行修改。

自2025年5月13日16时起,若单位未进行初审或初审未达标,相关人员将不得调整至其他岗位,亦不得对报名信息进行任何修改或补充。报名者需尽快完成报名手续,并密切关注资格初审的反馈。若因个人疏忽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情况或临近截止时匆忙报名,导致报名或考试受到影响,相关后果将由报名者自行承担。在应聘过程中,报名者的表现将被视为公开招聘考核的关键要素之一。

本次各类招聘信息将在学院人事处官方网站上公开发布,我们将不再通过电话进行通知。请各位应聘者自行留意并查询相关信息。若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查看相关通知消息,导致考试受到影响,责任将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报名截止后,若应聘者数量未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对于仅计划招聘1人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而对于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岗位,则将根据规定比例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涉及取消或减少招聘计划的信息,将通过学院人事处的官方网站进行公布。

教师1和教师4的博士职位系长期招聘。自报名开启之日起,满10个工作日之后,学院将依据岗位的报名情况,不定期地开展面试、体检以及考察等工作。一旦该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要求,招聘活动即告结束。对于未满招聘人数的岗位,其报名的有效期限将持续至2025年6月30日下午4点整。

教师1至4号岗位以及实习指导教师1至6号岗位实行简化选拔流程,无需参加笔试,不设定考试比例和面试比例限制。通过网上报名并审核合格的申请者,将直接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根据实际报名并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将作为最终的考试结果。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是招聘环节中的重要一环,它始终伴随着整个招聘过程。求职者必须真实、准确地填写并提交个人资料。若发现提交的材料信息存在虚假成分,一旦核实,将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1)资格初审

资格审核的首个阶段将在2025年5月7日上午11点开始,并持续至5月14日下午4点结束。

学院将根据报名者的资料信息进行资格预审,报名者可登录网络报名平台查看预审结果。成功通过预审的申请人需在指定时间段内,通过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的打印时间及笔试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布,请考生们密切关注学院人事处的官方网站及报名平台的信息更新。

(2)资格复审

笔试完成之后,将依照笔试得分,对那些计划参加面试的候选人进行现场资格的复核。该复核需由候选人亲自出席,他们需在指定的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超时将视作自动放弃资格。有关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已在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布,敬请留意,不再另行通知。若资格复审的结果与资格初审的结果存在差异,则以资格复审的结果为准。

参加面试的求职者需依照所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向相关学院提交包括原件及副本在内的以下证明资料:

①身份证。

2025届毕业生若未获得毕业证与学位证,需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该表需加盖就业推荐部门及相关部门的公章。同时,他们需确保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获得相应的证书,否则将失去应聘资格。对于其他应聘者,需提交国家认可的学历与学位证书,并确保在2025年5月7日之前完成这一手续。

应聘者需提供由具备招聘决定权的部门或机构签发的应聘许可函,对于确实难以获取此许可函的在职人员,若能提供书面承诺,并得到招聘单位的认可,则可在面试或体检阶段补交,否则将视为放弃应聘资格;若应聘者曾任职但报名时无工作,则需提交前雇主出具的离职证明。

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签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的翻译副本(需加盖专业翻译机构公章)等相关文件。对于尚未获得学位认证的申请人,可先承诺,待通过考试后,确保在2025年9月30日之前完成学位认证手续。

若招聘职位对研究方向有特定要求,求职者必须提交由毕业院校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研究方向,或提供其他能够反映其研究方向的资料,如成绩单、硕士毕业论文封面等。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上已明确标注与招聘职位要求相符的专业方向,则无需额外提供此类证明。

应聘该岗位者若需符合职称条件,必须提交职称资格证书,或者提供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的任职证明,且这些材料需在2025年5月7日之前获取。

招聘职位对政治身份有特定要求,求职者必须出示由其所属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该证明需在2025年5月7日之前获取,且需在六个月内保持有效。

招聘的岗位对本科生的专业有特定要求,因此求职者必须提交由我国官方认可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对于招聘岗位需满足大赛条件的应聘者,必须提交关于技能大赛的类别以及所获奖项等级等相关证明文件,且这些材料需在2025年5月7日之前获取。

招聘职位若对工作经验有特定要求,应聘者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以及相应的社保缴纳证明。在校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实习和兼职等活动不计入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应按照完整年份和月份累计,具体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

应聘针对残疾人设置的特定岗位的人员,必须提交在有效期限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该证件须于2025年5月7日之前核发,并且必须是山东户籍或山东生源,或者出示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证件等级在五级至八级之间,同样需在2025年5月7日之前核发,并且也需为山东户籍,同时还需要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的相关证明材料。

该岗位招聘条件中要求应聘者具备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合格证、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合格证书、新闻记者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运动员证书、裁判员证书等,且需在2025年5月7日之前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本人亲自签署的《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以及《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

审查结果显示不符合报考要求者,其面试资格将被剥夺。若因考生主动放弃或资格被取消而产生空缺,则需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依照成绩高低顺序进行依次递补,并将结果通过学院人事处的官方网站对外公示。

在所提供的资料里,身份证件、相关资质证明、学历与学位证书以及就业推荐书必须提交正本与副本,经确认无误后,正本将退还申请人,副本则由学院保留;至于其他如表格、证明文件、信函等,则只需提供正本,学院将不再退还。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学院负责统一安排笔试,各个岗位的笔试科目都只设有一门。教辅类岗位以及教师1-4号之外的其他教师岗位的笔试,主要涵盖教育基础理论(诸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以及公共基础知识。而辅导员初级岗位的笔试,则主要涉及教育基础理论(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以及辅导员的专业技能知识。辅导员中级岗位笔试内容主要包括辅导员业务知识。

笔试的满分是100分,为了确保新入职员工具备基本的素质,我们设立了笔试的合格标准,这一标准是由学院依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笔试的整体表现来具体确定的。

笔试的具体时间与地点等信息,学院人事处将通过官方网站发布通知,敬请各位应聘者留意并密切关注。

应聘者若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将依照岗位要求,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既定比例(教师、辅导员初级岗位为1:3,中级岗位为1:5,教辅岗位为1:5)逐一挑选面试候选人;若笔试合格者人数不足,相应岗位的招聘将被取消;若未达到规定比例,则根据实际合格人数进行确定。对于简化程序的岗位,则直接根据实际报名且合格的应聘者人数来决定。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2.面试

教师7号、21号、22号、26至28号以及教辅2号岗位的面试,需通过试讲、答辩及技能测试来评估,试讲部分占30分,答辩部分占30分,技能测试部分占40分。而其他岗位的面试则仅包括试讲和答辩,试讲部分占60分,答辩部分占40分。教师职位及实习指导教师职位着重评估应聘者的思维判断力、言语交流技巧、专业知识在课堂教学中的应用能力、教学方法和技巧等方面的基本素养及专业技术水平;辅导员职位则主要关注应聘者的思想政治品质、综合分析判断力、活动策划与创新能力、管理协调能力以及沟通交流能力等;教辅职位则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养、专业知识、逻辑推理能力以及业务处理能力等。

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已由学院人事部门公布于官方网站。应试者需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以及与报名时相符的有效身份证件,方可参与面试。

应聘者需凭面试通知及本人相符的有效身份证件(须与报名时提交者一致)参与面试程序。

面试总分为一百,合格分数线定在七十。只有分数达到这一标准的应聘者,才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考察。面试结果会在面试结束后立即向各位考生公开。

面试完成之后,笔试得分与面试得分需按照四成与六成的比例,以百分制形式合并为最终的考试总分(对于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等同于考试总分)。笔试得分、面试得分以及总分均需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且对最后一位数字进行四舍五入处理。若在相同招聘计划中,应聘者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将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挑选合适人选;对于简化程序的岗位,则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选拔。若笔试成绩(或简化程序的岗位的试讲成绩)出现相同,则需通过面试加试环节来最终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依据职位要求,依照应聘者的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选拔出符合考察和体检条件的人员,人数控制在录取名额的2倍,学院组建了专门的考察体检小组,专门负责这一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本次公开选拔过程先进行体检,再进行考察,且体检和考察环节均保持等额比例进行。

体检需在县级行政区域以上的综合医疗机构进行,其体检的规范与项目依据《关于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修订的相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执行。若国家有其他特别规定,则依照其规定执行。对于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复检的情况,复检不得在原体检机构进行,且复检仅限一次,最终结果以复检的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岗位要求进行综合评估,包括通过个别访谈、深入走访、档案审查、网络信息检索等多种手段,重点审查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状况、道德品质、能力水平、学习与工作业绩、遵纪守法记录、廉洁自律表现,同时评估是否存在应回避的情形、与岗位的契合度等,并对应聘者是否符合岗位资格要求、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及准确性进行复核。依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的规定,需对考察者的档案资料进行细致审查,着重检查“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关键信息。一旦发现档案中的疑点,我们将进行深入调查,对于未查明或未妥善处理的问题,将不会进行聘用手续的办理。

对于因弃权或体检、考察不达标而产生的职位空缺,将从符合该岗位体检考察要求的人员中,按照顺序进行等额补充。

(五)公示聘用

对于通过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合格的拟任用人员,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将进行集中公布,公布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在此期间,若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将依照相关法规进行调查处理,并得出结论。公示期结束后,若无问题或问题不影响聘用,学院将提出聘用建议,并按照管理权限向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机构报送,以完成备案手续。对于符合招聘标准的应聘者,将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持有该通知书,可用来办理相关手续。随后,学院与受聘者将依照规定程序建立人事联系。在职考生必须在公示期结束后15天之内,向招聘机构提交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文件。学院将依据考生提交的时间来处理相关审核和备案手续。对于没有正当理由而逾期未提交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材料的考生,将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将不再进行递补。被聘用的人员需按照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结束后,表现合格者将被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则解除聘用关系。

五、待遇

被聘用的员工需遵守事业单位人员总量控制的相关规定,其薪酬和福利待遇将依照国家及省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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