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县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2名,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聘任方式。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共招聘工作人员62名,其中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名。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石门县2024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情况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所担任职务所需的专业或技术资格;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任职资格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具体情况请参见岗位表。
1、年龄要求:35岁及以下指198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退役大学生兵年龄要求可放宽2岁(仅限退役大学生兵任职的岗位除外)。
2.专业要求:专业名称主要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为准。
应聘人员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岗位最低学历要求对应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学校认证是否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招聘单位凭证书及相关材料确定。本次招聘设置的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
3.学历与学位要求:应聘人员应符合相应岗位学历与学位要求,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取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不符合报考条件。技工学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招聘岗位。所称国民学历(学位),以县级教育局认定的成绩为准;所称党校学历(学位),以县委组织部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成绩为准;所称技校学历,以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成绩为准。
4.其他要求:
(1)对需要满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年限按整年整月计算,工作经历计算期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2)针对招聘大学毕业生的职位,应聘者须为近三年内(2022年、2023年、2024年)毕业,且在招聘过程中尚未找到工作(即毕业证书颁发当年起三年内,包括毕业当年)。
(三)有户籍要求的职位,应聘人员本公告发布之日或参加高考时户籍应当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因犯罪受过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有结论的人员;
4.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而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者诚信档案,且记入档案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6.非2024年毕业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非2024年毕业生的全日制研究生,持学士学位等学历证书不能报考,其他情况同理);
7、石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8.应聘人员不得担任入职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及网上资格审核时间
网上报名:2024年8月13日9:00—2024年8月15日18:00
资格线上评审:2024年8月13日9:00—2024年8月16日12:00
2. 注册网站
网站打开步骤: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依法公开内容->招聘信息
3. 网上报名程序
登录报名网站,点击“石门县2024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门户”进入报名系统。应聘人员注册登录->选择应聘岗位->填写报名表->上传相关信息及照片->确认应聘信息->送审->查看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后缴纳费用(每人50元)->报名结束。
应聘人员须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对自己的选聘负责。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多报无效。应聘人员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有效《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中国教育服务中心颁发的境外学历、学位及专业证书)、户籍证明材料(应聘有户籍限制岗位的需上传)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电子扫描件和个人电子照片。请按照报名系统的提示上传所报名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或相关证件。
4.需提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岗位。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村(社区)“两委”、村务联络员、社区专职工作者、网格员、专职辅警、党建指导员等基层工作人员,应提前填写《石门县2024年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乡镇(街道)党(工)委对报考人员基本信息、工龄、在职实绩等进行初审,并提出书面推荐。经上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在线提交报名信息。未提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无效。
5.报名须知。网上报名后,应聘人员须及时查阅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不得变更其他岗位;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及审核期间变更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截止后不得再变更。请应聘人员尽早报名,避免后期因报名人数过多等因素造成报名不成功。
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所报岗位资格要求,如实在线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填报错误、不准确或不正确导致笔试后无法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等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网上支付。报考人员于2024年8月13日9:00至2024年8月16日18:00期间,通过报名网站缴纳考试费用。考试费为50元/人。
申请人必须通过网上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视为放弃申请。
(三)确定拟开岗位数。原则上,资格审查通过网上审核的应聘人员数与拟招聘岗位数之比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竞争确有困难的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经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减少或取消拟招聘岗位数。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申请调换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费用。
(四)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9:00至2024年8月23日9:00。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门户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仔细阅读、核对准考证内容,确保无误,并按照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
5. 笔试
1. 笔试范围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范围见《定级表》,笔试科目为一套试题,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40%,相关专业知识或材料性论文占60%。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暂定为2024年8月23日,具体日期以准考证为准)。
3. 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考生笔试成绩将及时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四)成绩查询
考生如对笔试成绩有疑问,须在笔试成绩公布后48小时内申请成绩核查,核查范围仅限于有无漏分、总分、录入成绩是否正确。
六、现场资格审查
(一)资格现场审查由招考单位及其主管单位负责,资格现场审查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二)现场资格审查对象。按照招聘岗位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如最后一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所有应聘人员均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经批准减少录用比例或报考人数未达比例的职位,应当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考试内容相近的职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候选人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考试内容相近候选人的最低分数线;考试内容不相近的职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候选人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现场资格审查要求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材料:
1. 在报名网站上打印的《报名表》;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三张;
3、网上报名提交的全部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学历证明、学位证明、有效《学历证明电子登记备案表》(出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教育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专业证书)、户籍证明(有户籍限制的职位需提供)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4.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包括公务员、按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应聘人员未按要求接受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提交的材料含有虚假信息或者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将被取消招聘资格。
(四)现场资格审查候选人的更换。如候选人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导致该岗位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1:2的比例,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对该岗位应聘人员进行更换。同一岗位更换次数不得超过两次。如最后一位候选人笔试成绩相同,则均进入现场资格审查阶段,但成绩不得低于笔试最低及格分数线,否则不予更换。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7. 面试
1. 访谈对象
面试人员为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
(二)访谈方式
县媒体融合中心专业技术员1、2岗位面试方式为现场模拟主持,其他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无竞争性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三)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将另行通知。
8. 成绩综合及排序
1. 结果综合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得分将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
2. 结果排序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总成绩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进行排序,如再次相同则进行补考,补考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九、体格检查
按照招录计划1:1比例,对达到面试及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录用名单,具体名单及体检通知将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湘禁委【2020】26号等文件执行,并进行毛发检测。
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不符合体检标准的,应当当天复检;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经心电图确诊)等项目不符合体检标准的,应当当场复检。当天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得超过当天17:30。招考单位或应聘人员对未在当天或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影响体检结论的项目。 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10. 调查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招录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联合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遵守法律法规、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报考资格等进行考察,并审查其档案。组织考察时,要根据应聘人员情况,采取相应的考察方式,形成有针对性的考察结论。
11. 更换
招录计划出现空缺时,由招录单位集体决定,报主管部门批准,经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根据同一岗位综合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可以等额一次补录。
12. 宣传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13. 就业
对于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应聘人员依据职称、学历等情况,结合单位岗位设置予以聘用,并发放工资福利。
14. 其他事项
1. 推行廉洁考试
报考人员须遵守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和就业各环节,不得弄虚作假、违纪违法、随意放弃。
(二)严格考试纪律
对各类形式、各级各类单位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备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备考培训班。
(四)应聘人员请密切关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考试有关事宜均在网站上公布(公示),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事宜不再另行通知。
(五)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由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察电话:
0736-5336006(石门县纪检监察委员会党政作风监察室)
支持热线:
0736-5333980(石门县人力资源考试院)
其他相关单位咨询电话请参见“岗位表”。
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
附录:
1.石门县2024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链接】
2.湖南省2024年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链接】
3.石门县2024年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链接】
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 年 7 月 25 日
Copyright C 2018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丽水招聘网 鄂ICP备2025091810号-6
地址:丽水市经济开发区生态产园集聚区 EMAIL:
Powered by PHP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