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重庆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重庆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是国家电投集团有限公司在重庆的二级单位,负责国家电投在重庆的全面管理。国投重庆公司主营常规水电、新能源、综合智慧能源、配售电、热力产品等领域的开发、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目前拥有全资、控股公司38家、参股公司17家,管理资产规模324亿元,员工近2100人。国投重庆公司在重庆主要电源项目分布在合川、开州、长寿、武隆、涪陵、丰都等地,渝外主要电源项目分布在贵州、云南、河南、河北、青海、江西等18个省。 管理总装机容量943万千瓦,其中清洁能源占60%,是重庆规模最大、电源门类最齐全、最具影响力的综合能源企业。
国家电投重庆公司电力营销中心是国家电投重庆公司业务中心之一,是国家电投重庆公司系统电力市场交易、碳交易、绿证交易、市场态势评估、营销数据分析、风险识别与规避等交易平台。
根据工作需要,国家电投重庆公司工程管理部1个岗位在国家电投系统内公开招聘,电力营销中心2个岗位在国家电投系统内外公开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基本原理
(1)公开、平等、自愿;
(二)德才兼备。
招募方式
经过资格审查和简历筛选,根据面试结果确定应聘人员。
招聘岗位及人数
1.基本情况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大局意识、责任感、服务意识强,认同和遵循国家电投企业文化和价值观。
2.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素质,满足相应资格条件。
3.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文字撰写、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二)申请资格
详见《公开招聘岗位职责及任职资格》(附件1)。
3. 参赛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本次公开招聘岗位:
1.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处分且影响期未届满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者受到过训诫、组织处理或者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或者机关纪检部门调查,尚未得出结论。
3.品行不良,进行诈骗,道德败坏,被列入不诚信债务人名单的人。
4.不履行或不当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将受到禁入、限制进入等问责处罚。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进入的情形。
6.近两年国家电力投资集团系统候选人年度综合考核成绩为C级(或基本胜任)及以下。
7.其他有禁止入境情形的。
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核、简历筛选、面试、决定批准、背景调查、聘任的程序组织实施。
申请要求
1. 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4日17:00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和邮寄报名,应聘人员须提供应聘材料原件备查(面试时提供)。
1. 注册方法1
符合招聘条件并有意应聘的应聘者请将应聘材料以压缩包形式(不超过30M)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注册邮箱,压缩包名称及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职级)+应聘人员姓名”,多次发送邮件的,以第一封邮件为准。
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需提交以下信息,未提交上述信息的申请人,资格审查时将不予批准。
(一)下载并如实填写《候选人申请表》(附件2)电子版,并附上本人签名(手写)的扫描件提交。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业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证书、荣誉证书等扫描件。扫描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文件内容”(如:张+身份证)。
2. 注册方法2
本次招聘国家电投系统内外招聘岗位已在“国家电投内部人才市场信息平台”同步发布,国家电投系统员工也可登录平台选择“内部招聘”投递简历,投递材料要求与“报名方式一”相同,不符合要求者,资格审核时不予批准。
3.所有应聘人员在完成网上报名时,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内扫描下方二维码,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并提交。个人基本信息不作为报名依据,仅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4、国家电力投资集团重庆公司系统内应聘人员须经现存在劳动关系单位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所填信息无误并加盖印章后方可报名;公司总部各部门、业务中心人员须经相关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应用信息
1.申请人须遵守回避的有关规定。
(2)本次招聘工龄及年龄计算截止至2024年5月31日。
(三)每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不予录用。应聘人员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伪造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聘材料不予退还。
(四)面试由招考单位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和简历筛选合格人员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和简历筛选不合格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五)应聘人员完成背景调查后,对符合录用条件、岗前体检合格、无其他影响录用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录用。
(六)工程管理部聘用的人员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重庆公司为劳动人事关系;商务中心聘用的人员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重庆公司所属三级单位为劳动人事关系,届时由国家电力投资集团重庆公司统一安排。
(七)本次招聘实行试用期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家电力投资集团重庆公司总部及营业中心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任职资格审查合格者,正式聘任相应岗位,聘任时间从试用期起计算;任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具体情况调整工作或辞退。试用期间及正式聘任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电力投资集团重庆公司总部及营业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八)国家电力投资集团重庆公司及相关单位不负责解决聘用人员的户籍、住房及配偶就业等问题。
咨询热线:023-8969003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 14:00-17:00
报名邮箱:cqgszp@spic.com.cn
附录
1.公开招聘岗位职责及任职资格
2. 应聘人员报名表
3.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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