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赁条例》计划在9月15日生效,这是我国首次针对住房租赁行为出台的专项行政法规,其目的在于处理诸如虚假房源、押金不合理扣除等租赁市场中的问题,不过随着该条例的颁布,“房东税”这一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部分人认为税收负担可能会加重,也有不少人担心这会导致房租水平上升。
8月14日,微信公众号“成都税务”发布文章进行澄清。
成都税务局在相关文章中指出,租赁房产的税务处理办法,是一项沿用多年的政策,并未因《条例》颁布而有所变动,也没有增设新的“房东税”。当前《条例》促使租赁信息登记备案,实际上是为了使报税手续更加正规,并非突然增加税收。

整治租赁市场环境,维护承租方与出租方正当权利,乃该法规主要宗旨。诸如:界定租赁契约双方责任,杜绝不平等条款;约束中介机构及租赁公司运作;促进租赁数据登记,增强市场公开性;健全争议处理程序,降低纠纷与摩擦。
具体要缴纳多少税款?以个人出租房产为例,在成都市,若个人出租住房,并且已经在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完成网签备案,那么可以按照0%的税率来综合征收税款。个人出租的房屋若未在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完成网签备案手续的,可以不用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房产税的征收比例调整为2%;月租金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不用缴纳增值税,超过10万元的,增值税的征收比例调整为1.5%;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比例调整为10%。总的税收负担远小于所谓的“20%到30%”。租客凭借备案合同,能够获得每月800元到1500元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这是新政策带来的福利,大家应当理性看待,不要只做被利用的对象。
《条例》的目标十分清晰,旨在约束房屋租赁活动,维护出租与承租两方的正当权利。力求杜绝虚假协议、无理拖欠押金、房屋被重复出租等不良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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