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莘州市莘府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关于公开招聘基层公益岗位的公告
根据《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晋人社厅[2019]59号)、《就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晋财社[2022]258号),以及渭南市渭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渭南政办[2024]11号)文件精神,按照我区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为更好满足基层公益性岗位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个基层公益性岗位,具体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一)大龄失业人员:“4050人”是指新抚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女性40岁以上、男性50岁以上的失业人员;
(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1.具有全日制大专(高职)以上学历,毕业后一年未就业且已登记失业一年以上;
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仅限个人);
3.农村贫困户(含返贫监控户);
4. 残障人士。
(三)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家庭成员达到法定劳动年龄,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均为登记失业人员,每个零就业家庭只能有一人申请认定。
(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仅限个人)。
2. 工作福利
聘用人员不纳入编制范围,为公益性岗位,任职期限为三年。聘用人员月工资以新州市新府区最低工资标准为准,为1980元/月(随最低工资标准变化而调整)。同时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由就业专项资金承担,个人部分由聘用人员自理)。
三、报名程序及时间
(一)认定。符合登记条件的,应下载填写《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承诺书》《渭南市渭南市渭府区高校毕业生申请就业援助实名登记表》(见附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2.需携带的材料:
1、申请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4份、《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承诺书》4份、《渭南市渭南区高校毕业生申请就业援助实名登记表》1份。
2、近期免冠照片2寸(红底)2张,1寸照片2张。
3.报名时间:2024年9月19日(额满即止)
报名地点:新州市新府区胜利路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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