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天骄街一商户发布视频称,自己因在一张A4纸的玻璃上张贴招聘信息,被相关职能部门罚款。18日下午,乌兰浩特市城管局工作人员告诉集木新闻,张贴宣传资料涉嫌违法违规,他们只对商户进行了口头教育,并未进行罚款。(据集木新闻9月18日报道)
9月19日,乌兰浩特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发布通报称,经查,该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未给予充分说明,导致执法对象产生误解,造成不良影响。当天下午,执法人员当面向其详细讲解了相关规定,并决定不予处罚。
相关情况报告
虽然最后该商家没有受到处罚,但是该商家发布招聘信息的行为涉嫌违规,不仅该商家自己感到困惑,网友们也感到困惑。
类似事件已多次被报道。今年3月,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一家商店因在店面玻璃窗上张贴招聘信息,收到行政处罚函,被要求罚款50元。2023年9月,有网友发布视频称,江西省景德镇市竹山区一家服装店被城管人员闯入,玻璃窗上张贴的招聘广告被撕掉。
类似执法屡屡引发争议,即执法的边界究竟在哪里?是否存在过度执法的嫌疑?在商家和民众眼中,商家在自家店铺张贴招聘广告并非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路人也不会认为“碍眼”,因为这是商家自主经营权范围内的行为。在自家店铺张贴,方便招工,不打扰任何人,属于正常的信息发布,可以理解。但执法人员认为,张贴招聘广告属于“未经许可在建(构)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的行为”,依法处理。
18日,乌兰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一名工作人员回应集木新闻记者称,商户张贴宣传资料涉嫌违法违规,相关法规对此有明确规定。该执法局工作人员还介绍,执法依据是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容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该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设施和树木上书写、刻写。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资料,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容貌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随意张贴小广告的行为确实令人厌恶。在一些城市,电线杆、路边树、路边建筑外墙上经常能看到各种小广告,被称为“牛皮癣”。这种发布虚假信息的小广告还有很多,成为诈骗链条上的一个环节,也成为难以根治的顽疾。铲除“牛皮癣”顺应民意,符合城市治理的要求。但商家在自家店铺玻璃窗上张贴招聘信息是否违法,值得探讨。
商家门店招聘广告(网络截图)
相关法规只是笼统规定,执法中存在自由裁量权。商家开业时在门口摆放花篮、在店铺橱窗张贴信息,这一般被外界理解,被认为是“常识”。如果执法人员照搬法规办案,就会被认为是机械、片面的执法。这是因为这种执法方式超出了普通人的认知范围,不符合常识和常识。执法只有做到了情理与法理的有机统一,才能得到认可。
有法律专家认为,室内、店铺内属于私人领域,物业所有者、店铺经营者有权在自有建筑、店铺权范围内发布信息。只要不侵犯市容市貌公共利益、符合“美观、健康”要求,就没必要苛刻,没必要狭隘理解为“在建(构)筑物、设施上擅自悬挂、张贴宣传品”。还有观点认为,从营商环境和市场主体培育的角度考虑,对商家自行张贴招聘广告的行为不应过于宽容。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定额和执行行为的指导意见》指出,行政执法范围广、规模大,一头连政府,一头连群众,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凡是可以通过教育说服、责令改正、信息公开等方式解决的事项,一般不实施罚款。要充分考虑群众切身感受,确保罚款决定符合法理,考虑相关事实和理由。这个“充分考虑群众切身感受”表明了执法工作的立足点,必须符合常识,才有可行性、说服力。
据介绍,乌兰浩特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也表示,针对老百姓出租店面的刚性需求,该市制作了统一贴纸。市民如有需求,可以到当地打字复印店打印,费用可能比A4纸高出两三元。用统一贴纸规范店面广告的初衷是为了让它们看起来美观,但这是否是一种“强权美学”的形式主义?还增加了商家的负担,这样的规定是否合理也值得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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