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2024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管理,提高社会防控能力,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经研究,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莲都区人民法院决定公开招聘警辅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计划:
警辅人员13名,具体岗位及招聘人数如下:
序列号
申请职位
职位代码
人数
性别
教育
主要的
评论
区公安局辅警
01
男性
大专及以上学历
无限
派出所(含乡村派出所)及其他执法岗位。2787238
区公安局反腐特勤局
02
女性
大专及以上学历
无限
工作地点在市区,上班期间实行封闭管理。2787238
地方法院辅助警察
03
男性
大专及以上学历
无限
2266273
全部的
十三
2. 报酬
聘用人员薪酬按照《丽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警人员队伍规范管理优化配置实施意见》《莲都区关于规范编外人员薪酬管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对执行监察拘留任务的辅警,按规定发放值班补贴。
三、招聘条件
1. 资格
应聘人员除应具备该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自愿从事辅警工作,服从主管部门的管理和安排。
2.具有丽水市常住户口(以2024年8月21日居住地为准)或出生在丽水市;年龄18岁至35岁(1988年8月21日至2006年8月21日期间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资格,并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根据《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计划表岗位学历要求为“大专以上”,符合以下条件的,学历要求放宽至高中(中专):
(一)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警察、警察辅警遗属、病故军人的遗属;
(二)退役军人。
(三)从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抽调的救援人员。
(4)英勇善战、立下英雄事迹的人。
(五)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报考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赌博、卖淫、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的情形,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核办法》(公发函[2020]11号)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预审
所有招聘将以网上报名形式进行。
1.报名及报名。时间:2024年8月28日9:00—2024年8月30日17:00。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上报名平台()应聘人员在线登记个人信息后,即可选择应聘岗位。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及报名。
2、资格预审。时间:2024年8月28日9:00至2024年8月30日17:00。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所选岗位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查阅初审不通过的结果及原因。通过初审的人员不得报考其他岗位;初审不通过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2024年8月28日9时至2024年8月30日17时)的应聘人员,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经初审资格审查通过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1:3的,相应减少招聘计划。
3.下载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于2024年9月5日8:30至9月7日8:30期间,登录浙江省普通招聘网上报名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4、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持身份证件须与考试时所持身份证件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具体要求见附件。体能测试采用合格制,合格人员进入下一道考核。体能测试项目为4*10米往返跑、纵跳、1000米跑。
经报名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凭身份证、体能测试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试,测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明示,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
(三)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其中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知识约占60%,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时间、地点等详情,请参阅笔试通知。
(四)资格审查
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莲都区人民法院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户口本、退伍证等报考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参加面试。
(五)面试
面试根据应聘岗位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最高分与最低分与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比例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
获得面试资格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领取面试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通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前两天,对被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补录。
(六)体格检查
体检人员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者排序,如笔试和面试成绩相同,需进行加试。
体检按照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有关标准进行。根据公安机关工作性质,还要求考生本人及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无残疾、无明显伤疤、无纹身、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史或其他不能控制自身行为的疾病。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收到体检通知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七)政治调查
体检合格后,按照计划招收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并按照《公安机关招收人民警察政审办法》(公统字[2020]11号)进行考试。
(八)宣传招募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履行招聘手续,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说明情况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应聘人员放弃或取消选拔、录用资格或考核不合格需要更换的,将按照相应岗位面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更换。
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接受用人单位工作安排。试用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未满的,劳动合同终止。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个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就业资格。
(2)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人员参加各科目(体能测试、笔试、面试)考试前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四)经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不得低于岗位数的2倍,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岗位数;经体能测试,合格报考人数低于招聘计划数1.2倍的,按照1:1.2的比例确定招聘计划数(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一位)。
(五)本次招聘体检、笔试、面试成绩当年有效。在此期间,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辅警岗位、本次招聘反腐特勤岗位如有空缺,可按相应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经体检、考察等程序合格后,对补录用人员予以录用。
(六)本次招聘的考试成绩、相关通知、公告等信息将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公众号(公告栏、“平安联都”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七)本公告由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负责解释。
监察电话:丽水市莲都区纪委、区监委第五纪检监察组0578-2128725
咨询电话: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8-2278057
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政治部0578-2787238
莲都区人民法院政治部0578-2266273
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2024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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