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毕业证书;
(4)《教育部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归档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与就业指导中心,按提示生成带二维码、在有效验证期内的PDF版本)。符合中专或同等学历注册条件的申请人无需提供此材料;
(5)退伍证明书(如申请人为退役士兵)。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认真核实所填写的个人信息,确保所填写信息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要求,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相关证件和材料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 资格初审
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报名人员报名后2日内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24日18:00。
4. 报名及付款
资格初审通过者,登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缴纳报名费(报名费15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付款截止日期:2024年8月25日18:00。
5. 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生应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便在考试、资格审核等环节使用。考生无本人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仔细阅读笔试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提前熟悉考场。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2. 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包括公安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工作涉及的法律知识。
3、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上记载的时间为准。
4、报考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缺一不可。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通过报名系统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成绩,具体查询时间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
1.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如出现末位并列的,则全部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考生信息登记表(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明;
(3)《教育部学位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
(4)出院证明;
(5)其他符合放宽条件的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时,现场审查应聘人员报名材料,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资格。因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审查不满足1:3比例的岗位,将减少招聘计划,直至达到1:3比例。
(四)面试
1、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综合分析、应急、解决问题、语言表达等能力和风度。
2、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5. 综合评分的确定
笔试和面试后,按照笔试总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确定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分数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总成绩相同,公安烈士和因公殉职人民警察的配偶及子女、见义勇为先进个人、退役军人、政法、公安院校毕业生等优先考虑。如按上述方式仍无法确定,则通过附加测试确定,附加测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六)体能评估
1.所有受访者均需接受体能评估。
2.体质测评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印发的通知》(公政[2024]60号)执行。
3.体能评估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子)/800米(女子)跑、纵跳。
4.体能测试中,纵跳、触地高度每人最多测试3次,1次达标即为该项目考核合格;10米×4往返跑每人最多测试2次,1次达标即为该项目考核合格;1000米(800米)跑每人仅可测试1次。
5. 体能测试为标准测试,任何一项测试不达标,即为体能测试不合格。年龄计算期于体能测试当月结束。
6.体能测试不组织重考或补充测试。
7. 报名者如对体能测试结果有异议,必须向现场工作人员提出,离场后再提出异议将不受理。
7. 体格检查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能测试结果,按照各岗位拟录用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综合成绩和体能测试结果等额补录。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政治审查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政审人选,由武威市公安局会同应聘人员报名地公安机关进行政审。政审考察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审办法》执行。政审考察不合格或放弃政审考察的,根据综合成绩和体能测评结果,按同等人数补录。
考试重在政治标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风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工作适应程度,并核实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
(九)录用公告及核准
1、政审合格者,确定为录用人选,并在武威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录用的相关情形,试用期满后与武威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
2、建立后备库。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在体能测试合格的待业人员中建立100人(男性75人、女性25人)的后备库。一年内因弃聘、辞职、开除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根据岗位要求和工作需要,依次从后备库中平等补充招聘。后备库有效期为一年(自拟录用人员名单公布之日起计算)。
在预备役人员库期间,被武威市各级公安机关招录为警辅人员或者出现《招录条件》规定的“不准报考”情形的,视为自动退出预备役人员库。
五、管理与薪酬
(一)人员性质。本次招募的辅警为政府购买服务编外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武威市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占用专门公安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不享受人民警察和公务员相关待遇。
(二)薪酬福利。辅警薪酬及社会保险按照武威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武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福利实施细则(试行)》(武工发〔2022〕6号)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工作补贴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发布、结果公布、公示等事项将在武威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武威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阅相关信息。应聘人员因自身原因未能参加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准确、可联系的联系电话,招聘过程中如有临时通知或其他相关情况,因沟通不畅无法联系到应聘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就业考试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就业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教材,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要求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录用资格,已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
监督电话:
0935-5821062(武威市纪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政策咨询电话:
0935-5821057(武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羁押看护岗位警辅人员)
注册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31-8722309
咨询时间: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武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羁押看护岗位
警察辅助人员工作组
2024 年 8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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