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质量,根据《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和保障工作的通知》(中组部发〔2023〕248号)等五部门和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面向社会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工作的通知》(豫卫基层发〔2024〕1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面向社会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835名(见附件1)。招聘计划公告如下:
1. 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由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办公室、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全省统一组织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由省直辖市有关部门专门工作组完成,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督导。
一、招聘范围
1.2021年至2023年医学院毕业生。
2.符合其他相关政策要求、与2021-2023年毕业生同等待遇的申请人也可报名参加考试,其中包括:
(一)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入伍履行义务兵役,退伍未满一年的人员;
(2)“三托一助”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参与者,在加入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在2年内完成服务期并经考核合格的;
(3)大学毕业后直接接受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但未进入工作岗位,于2023年培训合格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愿意长期在我省从事乡村医生工作;
2、学历及专业: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等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因违法行为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无结论的;
(三)依法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人员名单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考试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公众账号向社会发布,并在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公众账号和各省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同步转发。
(二)网上报名。3月29日至4月7日,有意参加招聘的应聘人员可点击网上报名表,填写《河南省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严禁同时报考多个岗位。报名表提交后不得再作修改。
(三)现场资格审查。4月7日至10日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河南省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登记表》等材料到应聘岗位所在省辖市指定地点(见附件3)进行资格审查。省辖市卫生健康、机构编制、教育、财政、人社部门要成立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工作专门工作组,细化职责分工,明确工作进度,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和范围进行集中审核。个人报名完成后,招聘工作小组将及时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向个人反馈情况。
(四)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于4月12日至15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缴纳考试费30元(凭证依据:豫发改收费征缴[2010]1762号),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必备凭证。
(五)组织考试。1.笔试。2024年4月下旬,我省组织闭卷笔试,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内容为基层卫生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医疗保健、预防保健、公共卫生等方面的知识。考生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结束后2日内,成绩反馈省、市招考工作队,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2.面试。各省辖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将公布面试人选名单,由省辖市卫生健康委、机构编制、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联合成立面试考核小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如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将在面试前设定最低分数线。面试顺序将以抽签方式确定,全程录音,当场公布结果,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3.总成绩确定。省级城市招考工作队以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最终总成绩,面试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公布总成绩及岗位排序。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体检人数相等。笔试、面试、总成绩如有小数,应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者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者,需加考一次。以面试方式确定排序,未参加面试者,不计入总成绩。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各省级城市卫健委官网公布。
(六)体检考察。省直辖市招考工作队按照《关于修改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体检,费用自理。同一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阶段,主要考察拟招考人选的政治思想表现、品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不进行补录,不进行调剂。
(七)结果公示。省级城市招考工作小组将综合审核资格审查结果、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等,集体研究确定招考人选,并在省级城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期间如有问题反映,经核实,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一时难以核实的,暂缓录用,待调查清楚后方可录用。
(八)报备。省直辖市招考工作队将资格审查、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原始材料立项归档管理,将拟聘用人选名单、招考工作完成情况报省卫健委,报备招考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专项队五个部门公章。
(九)聘任管理。拟聘人员按程序核准或备案后,由县级编制部门办理录用手续,从乡镇卫生院现有编制中调整所需编制。乡镇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协议,合同中应明确具体岗位。高校毕业的乡村医生录用后应继续在村卫生室任职不少于6年(不含规范化培训时间),3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应解除聘任合同。
附件:1.河南省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2.河南省公开招聘大中专乡村医生报名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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