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社区人才来源渠道,完善培养选拔机制,优化社区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中央《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引领基层治理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建设和人事管理的意见》(经委办[2010]2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向社会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聘计划
详细内容请参见招聘日程表。
二、申请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具备该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够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资格,并于2024年9月3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4)身体健康,能适应所申请职位的工作要求;
(五)静宁户籍或者原籍静宁;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1988年9月3日至2006年9月2日之间出生);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六)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人员,招收计划不受户籍、籍贯限制。
(七)自2024年9月3日起,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研究生不得持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招募方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办法。本次招聘将按岗位报名、考试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信息发布平台
招聘公告、考试成绩、相关通知、公示等将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2. 注册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所有招聘将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时间:2024年9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地点:建设路吉格市场一楼景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等有关证件(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时须提供填写完整的报考申请表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如有特殊原因,可以委托他人代报,代报人除携带上述有关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附件3),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对填写报名表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包括身份、年龄、学历、专业、户籍、工作经历等,审核合格后予以登记确认。
3. 领取门票
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9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持本人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建设路零工市场领取笔试许可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视为放弃考试。
4. 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持有效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时所持身份证与考试时所持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对报名表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考试作弊处理,按规定取消考试或就业资格,并将相关信息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3)招聘计划减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岗位数比例不足3:1的,视情况适当减免招聘计划。畲族岗位(岗位代码05)招聘不受招聘考试比例限制,无岗位、性别不等的岗位,报名人数不足考试比例的,招聘名额分配给同等条件的岗位。(岗位代码07)报名人数不足考试比例的,招聘名额分配给岗位代码04的岗位。
(4)籍贯是指通过高考并被大学录取时的居住地。因本县移民政策导致户籍迁出本县的人员,可凭相关证明申请本县限制户籍或籍贯的职位。
(五)本次招聘考试与2024年度景宁畲族自治县基层专职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招聘公告、2024年度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024年度景宁畲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二)下属单位儿童保育综合服务中心招聘派遣工考试同期举行,考生不得重复报名。
3. 笔试
1、时间地点:2024年9月8日(周日),具体时间地点以门票为准。
2、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00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不指定参考书籍。
3.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否则将无法进入考场。如身份证遗失,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
4、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其中,招聘计划3人及以上按1:2的比例确定)。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纳入体检考察范围。
2、经审核通过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面试前48小时,符合面试条件的应聘人员未收到面试通知或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按笔试总成绩中最高分依次递补,笔试总成绩最低的应聘人员按顺序依次递补。符合面试条件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24小时放弃面试的,不予补考。面试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
3、面试后,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招聘方案1: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五)体格检查及调查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体检考察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论以指定医院体检结论为准,由报考单位组织考察组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从岗位面试合格总人数中择优录用,空缺岗位按分数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六)宣传招募
经体检、考察后,根据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告,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专职社区工作人员与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签订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景宁畲族自治县委社会工作部、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8-5621796、0578-5080322
景宁畲族自治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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