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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招聘公告及流程:现场报名,多网站信息发布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4-07-20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二)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发布地址:

招聘公告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网站发布。

后续招聘信息(取消或缩减岗位、面试名单、面试结果、拟聘人选公示等)将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四、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须持有效身份证件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2024年7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南宁市贵雅路小学贵华校区(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中马路3号)。从南宁市贵雅路小学贵华校区正门进入(中马路)。联系人及电话:胡老师0771-5826393。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应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证书、教育部学籍网上核查报告(应聘人员均须提供)、近期二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见附件2)、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证明(1、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2、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和聘用合同(服务协议书、劳动合同)。社保、合同需同时提供;以上两点只需提供其中一项即可。如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需在相关证明材料中写明,如岗位要求2年教学经验,应聘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中需写明岗位为“教师”或体现工作内容为教学)等材料,并填写提交《南宁市青秀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无书面聘用证明》资格审查时,持《考试申请表》(附件2)参加资格审查。上述文件、证件等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核对、审查后原件退回。

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持加盖学校(学院)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网上学籍核查报告作为学历、学位、专业的初步审核依据,毕业时间和专业名称最终以毕业证为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将按照本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当场审查并在报名当日告知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当场告知,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或应聘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期限内应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应聘人员须按工作人员要求到报名现场扫码填写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填写完整并经工作人员核实无误后,方可报名成功。关于应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等资格要求的问题,由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资格审查核实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不合格或在招聘流程任何环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

(三)录取比例

原则上招聘岗位数与合格报考人数之比须达到1:3方可进行招聘考试,达不到该比例的,应当减少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1:3但确需急需招聘人员的,经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可以将招聘岗位数压缩为1:2,仍达不到1:2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进行变更。

(四)增加免笔试岗位筛选环节

1.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超过10人(含10人)的岗位,对符合岗位任职资格要求的应聘人员全部进行面试;人数超过10人(不含10人)的岗位,视报名情况增加筛选环节。应聘人员须先参加统一的知识测试,然后按照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每个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知识测试最低分出现并列,则并列的应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环节。知识测试满分为100分,知识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2、知识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市教育局另行通知参加考试的人员。

5. 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jj.gov.cn/)上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由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另行通知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须提出书面申请,未按要求提出书面免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名单公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再补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录用分数。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生进入体检阶段,与录用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如面试成绩并列,则在面试当天进行补考,以补考成绩作为最终录用依据。 附加测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将被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当日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当日所有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能被确定为体检人选。

2、知识测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不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

6. 体格检查

本次体检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招考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有关规定执行,由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对于需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自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构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实施复检。体检实施机构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复检项目应当严格保密。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在原体检医院复检,且复检只能实施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影响体检结论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者,不作为考核人选。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考试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

七、调查

体检合格者,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为考核人选。

考察重点关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专业能力、工作业绩、岗位匹配等情况,同时审查拟任人资格条件和相关条件。考察工作组要分析各方意见,采取务实态度,准确掌握考察对象情况,全面、客观、公正评价,出具书面考察结论。

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录用的人选,经招考领导小组批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符合录用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进行体检和考核。

8. 宣传

经市委集体研究,从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的,将及时审核。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影响聘用,经市委集体研究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间反映的可能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实属不予聘用;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当暂缓聘用,待核实情况并得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录用人选公布后,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或者公布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予以替代,并按程序公布录用人选。

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将通知受聘人员自完成聘用审核或备案之日起30日内报到,办理相关设立使用手续。逾期不报到的,可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补录用。已在岗的应聘人员请与原单位妥善处理人事(劳务)关系,避免影响后续聘用。2024年12月31日后仍放弃聘用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再补录用。

九、就业

公示后无异议者,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制度按有关规定执行。

10.治疗

纳入城镇在编教师控制人数管理的,使用中小学在编教师控制人数,在工资待遇、职称评定、竞争性就业、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人员编制标准的通知》(桂办发〔2015〕8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9号)执行。

11. 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所有岗位最低服务年限均为5年,事业单位与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原则上不予解除(其他规定从其规定)。工作人员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应当在人事档案中记录其违约情况。

(二)落实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回避管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2019年第1号)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三)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之前”、“之后”均包括本级基数。

(四)本次招聘发布的所有招聘信息均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从而影响考试、录用,后果自负。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书籍,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以事业单位、专门培训机构等公开考试出题团体名义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刊物、辅导资料、网帖等均与本次考试承办方无关。

十二、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应当确保信息、过程和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应聘人员应当保证提交的各项材料真实、完整、准确,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纪律、违规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应当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1-5826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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