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北方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将于2024年开放硕士研究生招生
为满足我院的就业需求,现面向公众公开招聘 70 名硕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原则,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综合考核择优。
二、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1)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具备岗位所需资格。
(2) 招聘人数及工作条件:
2024 年,河北北方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在就业制度下公开招收 70 名硕士研究生。招聘人数及就业条件详见《河北北方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4年硕士毕业生公开招聘就业制度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和培养研究生学科和专业目录》,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学科分类及代码表(GB/T 13745-2009)》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参考目录(试行)》如果国家调整了专业分类,更改了专业名称, 如果它与既定专业有凝聚力的关系,则应被视为同一专业。
本会招收的住院医师为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如在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当年被我院聘用的,与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待遇;具有学士学位的临床医生,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应与具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学位的临床医生同等对待。
已获得外国(海外)学位的申请人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术研究服务中心颁发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大学学位或祖国大陆认可的学位。
对于需要确定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时间的人,计算日期为 2024 年 8 月 29 日。申请人需要在 2024 年 7 月底前获得相关学历和学位毕业证书,每位申请人限于一个职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不得申请考试: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完成最低服役期或约定最低服役期的人员以及正在学习的非应届毕业生不纳入招聘范围。
曾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公职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申请考试。
此外,申请人不得申请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有旁系血亲关系或者有密切婚姻关系的应聘者,不得申请秘书或者人员, 本单位负责人员的财务、纪检职务,以及上下直接领导关系的职务。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招聘人员在办理人员用工事宜时,如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平性的事项,也应回避。
3. 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北方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1) 注册
1. 报名时间:2024 年 8 月 30 日至 2024 年 9 月 5 日 17:00。
2、报名方式:在线报名。应聘者应将简历和报名表(附件 2)命名为:post code-name-major,并发送至我司邮箱:bfyfyzp@163.com。
(2) 资质审查
医院将对注册材料进行网上审核,并核对相关原件后再组织综合评估,不符合条件的,取消综合评估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申请人如实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如己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不正确的,应自行承担责任;欺诈者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就业资格,有严重问题者将被追究责任。
(3) 综合评估
组织专家评审团对申请者进行全面评估。评估时间将另行通知;评估地点:河北北方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其他与本次招聘相关的事宜将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医院官网。根据岗位要求和综合考核结果,各岗位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候选人。
(4) 体格检查和检查
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河北北方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
体检合格者,由河北北方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组织人事部对其思想政治品行、品德、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进行检查。体检或检查不合格的,取消拟录用候选人的资格。
(5) 宣传
经考察、体检后,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河北北方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6) 就业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用工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一并计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就业,考试不合格的,正式就业,考试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4. 其他事项
应聘者必须进入本次招聘的QQ群,群号:459299530或299270874(请备注实名才能加入群),应聘者只需选择进入其中一个群就不能重复进入群,请密切关注医院官网和QQ群通知。
应聘者应严格遵守公告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如存在报到材料弄虚作假、隐瞒个人身份信息等行为,视情节轻重,将采取批评教育、取消录用资格、开具不良记录证明并存入个人档案处分。
违纪违规的,依照《事业单位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规定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3-8043657(河北北方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组织人事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3-8046970(河北北方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纪检处)。
本计划未尽事宜由河北北方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说明。
附录 1:2024 年硕士研究生公开招生和就业
附件 2:2024 年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聘和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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