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三批)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组织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引进高层次人才(第三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单位性质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是丽水市政府直属的二级公益性事业单位,医院工作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2. 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高层次医疗技术人才21名,具体岗位职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第三批)》(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愿意履行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2)身心健康,能适应所申请职位的工作要求;
(三)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2日后出生);博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须4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2日后出生);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
(四)报考丽水市工资性岗位的人员,须已完成相关文件或公告规定的最低工作年限,并取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书面同意;
(五)拟招聘岗位如有其他要求,详见附表。专业条件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由招聘单位自行确定。未列入教育部专业目录的专业,按照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确定,并以招聘单位审核结果为准。
(6)具有学士学位的临床医师,通过住院医师培训后,与具有临床医学硕士学位或中医学硕士学位人员同等待遇(住院医师培训证书上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与招聘岗位专业或类别要求一致)。
(七)符合事业单位招录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导入方法及步骤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选拔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经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
(二)报名及资格预审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17时00分止。根据报名情况,取消或者减少岗位将在丽水市第二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
3.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对报名期间应聘人员选择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数不足计划引进岗位数3倍的,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将商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是否取消或减少相应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变更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取消或减少情况将在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上公布。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初审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携带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在规定时间到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丽水市莲都区北环路69号行政楼422室)参加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2)2024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所有毕业生均须提供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及申请院校要求的其他证明(或证书、证明)复印件两份;
(4)出国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5)丽水市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参加考试须提供同意证明。
(四)审查
进行专业面试,重点考核应聘者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工作适应能力。
考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考试分数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考试。考生须在通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未按时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五)体格检查及调查
根据考试成绩,从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办法进行。
应聘人员放弃入围或被取消入围、录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将商市卫生健康委决定是否安排补录,如需补录的,将按照考核合格人员中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补录。
(六)公示与聘任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丽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丽水市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未发现问题或所反映问题经调查不影响聘用,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无特殊原因,2024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所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到岗的,取消录用资格,不予补录。
聘用人员身份为报到定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管理,与引进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服务期限
本次引进的最短服务年限为8年。
(八)其他
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报名材料获取考试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就业资格。
本次引进流程相关信息已在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上公布,请申请人留意。
本公告由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具体引证工作由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咨询热线:0578-2299951(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人事部)。
监察电话:0578-2299900(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附件1: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第三批).doc
附件2: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引进高层次人才申请表.doc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doc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4 年 8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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