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需要,采取选拔招聘方式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以上学历工作人员16名。现将公告发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加强学院党委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 招募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博士、硕士生共16名,岗位明细见附件,其中5个岗位面向大学毕业生开放。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
(仅限食品相关专业)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专门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2022年(2022年7月17日及以后毕业)、2023年全国统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时及求职期间(国家规定求职期限为两年)未找到工作,其户籍、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3.参加“服务基层工程”前无工作经历,且服务期满(含2024年)经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找到工作的人员。
4.在读普通高等学校或者毕业当年入伍的退役士兵,退役后2年内(含返校、毕业)未找到工作。
5.2024年取得国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2022年(2022年7月17日及以后取得国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位认证)和2023年取得国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位认证但尚未找到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1.基本情况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留学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留学回国人员等海外或国外学历持有者的专业职称如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职称不完全相符,须提供具有专业翻译鉴定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其留学专业核心课程翻译证明,并与公告中选定的国内高校专业核心课程进行比对,相似度须达到80%以上。如符合招聘岗位其他要求,亦可应聘该招聘岗位;
5.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对2024届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可在报名、资格审核、考察阶段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与就业中心网提供学籍、学历学位信息,最迟须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就业资格。留学回国人员,须最迟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取消就业资格。
6、凡涉及年龄、学历、学位、论文、项目、专利、奖项、荣誉(称号)等需要时效性的信息,计算日期截至登记首日;
7、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8、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按有关规定办理;
9.不受户籍限制;
10、具备任职资格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具体要求
应聘人员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年龄18岁以上(2006年7月17日以前出生,含当天),年龄35岁以下(1988年7月17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重视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能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导学生。
(三)不属于招聘范围的人员
一、现役军人;
2.非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得持原学历、学位报考(2024届毕业生除外);
3.未完成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雇主同意而申请考试的在职人员;
4.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正在受到纪律处分或者影响期尚未届满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公开招聘过程中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入职后形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担任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职务,不得在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事业单位担任组织(人事)、纪检、审计、财务工作的职务,不得在双方直接受同一领导领导的内设机构担任组织(人事)、纪检、审计、财务工作的职务:(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包括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孙子女;(三)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伯、伯母、姑、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侄子女、侄子、侄女等。”; (四)近亲属,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其父母、三代以内旁系亲属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包括养父母和子女、继父母和形成养父母关系的子女以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亲属。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注册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报考人员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婚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亲属的,不得报考本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等职务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
5. 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预审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7日0点至2024年7月24日24点。
2. 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请登录邯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报名系统:3207/#/login,使用计算机在线填写应聘申请表。首次登录需先注册账号、完善简历信息。进入系统后,请详细阅读填写说明并在线提交相应材料。
3.提交材料(扫描件):
①教育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与就业中心的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2024级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可在报名、资格审核、考察阶段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与就业中心提供学籍信息、学历、学位查询);
②留学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明(如尚未取得认证,须书面承诺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③有效二代身份证;
④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协议;
⑤其他符合工作要求的材料。
4.资格审查。学校对考生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进入考核,学校官网公布初审通过者名单以及考核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
2. 评估
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闭卷考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及格分数为60分。分数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现场资格审查阶段。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笔试要求。笔试地点为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具体地点、考试时间及要求请以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为准。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
3、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邯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查询笔试成绩。在达到笔试最低及格分数线的考生中,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为5:1,不足5人的,全部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笔试成绩须在及格分数线以上)。如比例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绩效成绩优秀者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绩效成绩相同者均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在学院官网公布。 (绩效成果包括:以第一作者在北京大学、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发表论文;完成、结项国家级项目,排名前三名;获得国家级专利,排名前三名;参加教育部及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国家级竞赛并获奖。绩效成果评分按照邯郸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评聘量化评分办法计算)。
4.现场资格审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阶段的人员,应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审查,并携带与网上提交材料相符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填写虚假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选拔任用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阶段,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学院官网公布。因审查不通过或应聘人员放弃录用而造成岗位比例内空缺的,将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面试。
1、面试要求。面试地点为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具体地点、时间及要求以官网为准。应聘人员请按照公告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需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
2.面试方式。面试分为试讲和答辩两部分。满分为100分,最低及格分数为75分。分数低于75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阶段。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分入同一组,在同一会场进行面试。面试顺序采用抽签方式确定,按照抽签顺序,每位考生进入备课室现场备课30分钟。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语言逻辑能力等。面试时只允许报考抽签顺序号,不允许报考生姓名或任何与考生相关的信息。为保证评价标准的统一,同一专业考生的试讲和答辩题目相同。试讲时间为15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以专家评委提出的问题为基础。
3、面试评分。评委将根据面试成绩和每位应聘者的评价因素综合评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评分”法,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4.成绩计算。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5、确定体检人选。根据各职位候选人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计划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比例内最后几位候选人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阶段;笔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加面试,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面试成绩、总成绩及体检人选名单将在学院官网公布。
3. 体格检查和调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主要涉及考核应聘人员个人人事档案(三龄两史一身份)、政治思想、品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以及对报考资格的审核。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录用造成岗位空缺的,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核合格者,经学院党委研究确定为录用人选。
(四)网上宣传
拟聘用人选将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阶段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空缺岗位不再补录。
(五)就业
公示反映问题严重、证据确凿,拟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存在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暂缓聘用,经核实得出结论后,作出是否聘用的决定;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有,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市教育局提出聘用意见,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市政府批准后,邯郸职业技术学院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最短为5年。邯郸职业技术学院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与其聘用合同期限合并计算。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核、体检、考察或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报到时间的,须经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同意,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用。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对已经录用、被聘用的人员,经查实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解除聘用合同,并予以辞退。
(四)资格审查贯穿选拔任用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选拔任用人选不符合选拔任用条件,或伪造、变造各类证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经查实,撤销其录用资格,对问题严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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