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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吸引高素质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丽水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 单位性质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是浙江省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二级公益性院校,教职工实行岗位聘任制。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1《丽水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第二批)》。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除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资格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岗敬业。
(二)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8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技术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1973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
(三)丽水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已完成有关文件或公告规定的最低工作年限,并获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的书面同意。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事业单位招聘专栏);丽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丽水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
2. 注册
1.报名时间:岗位一至岗位五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视情分阶段分批组织考试;岗位六至岗位八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9日止,报名截止后及时组织考试。
2.报名平台:采用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丽水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注册应聘账号,选择岗位,填写简历信息,上传相关应聘材料并在线提交。只注册账号而不提交简历的,视为无效应聘。每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须知:
(1)2024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出国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海外学历、学位证明)。
(2)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无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和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出具的《就业证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3)如您应聘的职位要求具有中国共产党党员资格(含中国共产党候补党员资格),须提供中国共产党党员资格(含中国共产党候补党员资格)证书。
(4)学校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审批专业,对教育部专业目录外的专业,学校按照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审批。
(5)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不得报考。
(6)应聘人员在网上填写、提交的个人信息及证件照片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预审
招聘单位收到报名材料后,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不合格者,在报名系统上说明原因,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网上初审结果,审核状态显示为“复审”,审核结果显示“重新审核”,即代表资格审查通过;审核结果显示“退回修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要求补充相关材料,否则视为不合格。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数量少于计划招聘岗位数,超过用人单位3倍的,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将决定是否取消或减少招聘岗位。
(四)资格审查
考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材料:
1、应聘申请表(见附件2,应聘者本人签名,附1寸照片1张)及个人简历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专升本的,需提供专升本文凭;出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和就业中心的学历证明、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
5、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具有中级职称、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需提供);
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报名材料获取考试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就业资格。
(五)审查
1. 职位1-5将通过面试方式评估。
面试重点考核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水平、性格特点、工作适应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轮面试。
个人总成绩=面试成绩。
2、岗位6-8采用专业能力测试+专业面试的方式。
专业能力测试根据岗位要求,采取笔试、技能测试等形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技能水平。
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面试环节,根据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与计划招聘岗位数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3人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专业面试根据岗位要求,采用试讲、结构化面试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性格特征、工作适应能力等。专业面试满分为100分,通过分数为60分,不通过分数为0分,不通过者不得进入下一阶段。
个人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专业面试成绩*60%。
若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总成绩仍相同,则需要进行加试。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在通知的具体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逾期不参加考试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体格检查及调查
考试结束后,按照拟招收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体检考察办法进行。
(七)宣传与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丽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按有关人员招聘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应聘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且不能说明情况的,将被取消录用资格。
聘用人员身份为在册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其他
1、应聘人员放弃报名、被取消录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决定是否予以补录,补录的,在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个人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补录。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报名材料获取考试资格,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及录用资格。
3、本次招聘博士研究生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硕士研究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4.招聘相关信息将在招聘单位网站或相关公告栏上公布,请应聘人员留意。
5.本公告由丽水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具体招聘工作由丽水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咨询热线:0578-2789853。
监督电话:0578-2292191。
附件2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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