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2024年面向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医学毕业生180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2024年面向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医学毕业生180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申请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守法律法规;
3、年龄一般为18岁以上35岁以下(1988年7月9日至2006年7月8日之间出生);乡镇卫生院年龄限制可放宽至40岁以下(1983年7月9日至2006年7月8日之间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取得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和往届待业毕业生。乡镇卫生院报考人员学历要求可放宽至大专以上;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具体所需条件以《陕西省2024年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毕业生计划清单》(以下简称《岗位清单》)要求为准。其中,须于2024年9月底前取得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须于2024年7月1日前已正式办理完户籍手续。
(二)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主要情形
1.因犯罪受到处分或者被开除学籍的;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尚未解除党纪、政纪的;
2.在公务员录用或者事业单位录用中,有弄虚作假或者其他严重违纪行为的;
3.现役军人及2024年未毕业的学生,以及2024年未毕业而凭原学历入学的学生;
4.需要规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5.在“定向招聘”或“特岗全科医生”项目下服务期结束前违约的(服务期计算至2024年12月31日);
6.被执行人违反信托的;
7.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录用条件。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1. 公告
该公告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rst.shaanxi.gov.cn)、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sxwjw.shaanxi.gov.cn)、陕西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2.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方式,报名网站为陕西人事考试网(报名门户)。
报名时间:2024年7月9日08:00至2024年7月12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报名期间,资格审核通过前可以更改应聘信息,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可更改应聘信息。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为方便应聘者选择职位,报名系统将于2024年7月11日18:00前实时显示各职位应聘人数。2024年7月11日18:00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职位应聘人数。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7月9日08:00至2024年7月13日18:00。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市(区)组织开展。
报名结束后(7月12日18:00—7月13日18:00),报名人员可以查看审核状态,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专业审核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未列入专业目录的专业,根据所学课程选择同类专业。资格审核完成后,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局)按照招聘规定发布考试公告和合格人选名单。
(三)招募方式
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的,经考察考核合格后直接进入体检阶段;报名人数超出招聘计划的,通过笔试、面试或考察考核等方式进行招聘,并设置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四)体格检查
体检医院必须是三级医院。
体检前对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原件进行核实。对不符合要求或伪造证件的,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被取消报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补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五)宣传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信息由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局)向社会公布。
(六)岗位调整
对于无人应聘或空缺的岗位,由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局)组织实施调整工作。
(七)就业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三、服务期限及福利
1.服务期限
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募医师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服务期间,严禁借调、调入其他单位或者以工作需要为由参加其他单位招募(考试)。
(二)治疗
1.定向招收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2.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提供一次性安置补贴3万元;
3、试用期享受正常工资、固定工资待遇,服务期间在原工资基础上享受一个档次的浮动工资,在贫困县、山区县工作的,享受两个档次的浮动工资。
4.符合当地准入条件的人,可以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5.在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期间表现突出的,可晋升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优先考核聘用。
四、相关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局)及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考察过程中提交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应当全面、准确、真实、有效。对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招聘政策咨询
1.各市卫生部门咨询电话
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29-87259284
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917-3263073
咸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29-33551270
铜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919-3181320
渭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913-2931821
延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911-7090867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912-3891651
汉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916-2226504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915-3212068
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914-2332090
杨凌示范区卫生计生局:
029-87012361
韩城市卫生局:
0913-5211264
2.省级政策咨询热线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029-89620560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029-63915277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
18688653126、13186884369,主要解答网上报名相关问题。
附件:陕西省2024年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医学毕业生定向招生计划名单
(渭南部分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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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陕西省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
医学毕业生定向招生计划清单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 年 7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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