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南京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是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栖霞区文澜路9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到合适的岗位,优化省属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条例》(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高级职称研究生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等任职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尚未找到工作单位。2022届、2023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如尚未找到工作单位,其档案仍留存在原毕业学校,或留存在各级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及同期在国外毕业并已完成学历认证但尚未找到工作单位的人员,均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6.取得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求职就业,按照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注册
1. 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在线上传照片、资格初审、缴费确认。报名网站:(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
1、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6月7日9:00至12月28日16:00;
2.资格初审:6月7日9:00至12月29日16:00;
3、答辩时间:6月7日至12月30日,9:00-16:00;
4.初步异议处理时间:6月7日9:00至12月30日18:00;
2. 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在线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节假日除外),即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自己是否通过招考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考试费,经初审合格者,视为录用。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和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3. 注册须知
1、应聘人员应根据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近期2寸(35X45 mm)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照片尺寸为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KB。
招聘部门(单位)将对应聘者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如发现应聘者提供虚假信息,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为长期岗位,不设招聘人数比例,招聘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应聘人数进行招聘,满员即截止招聘。
3.报考人员只能从岗位列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资格初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更换符合资格要求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时所用身份证必须与考场所用身份证相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
①现役军人及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姻亲关系近的人员等亲属关系的,不得报考该事业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岗位;与现有在职人员有上述关系的,不得报考上任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规定》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随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江苏省各类地方事业单位在职(在册)人员中未满3年服务期的人员予以录用。
④2024年8月31日前,新录用公务员,五年任职期未满的,或按照规定(含明确协议)不得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按照国家和省其他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职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及实施办法
1.资格审查
考核前,我校将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审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申请者考核资格。申请者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学历证明、学位证明、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任职资格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聘需要企业工作经历的岗位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回国人员证明》和《国外学历学位证明》。
3.应征者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评审阶段。
2. 评估方法
考核包括试教和面试两部分。
1、试教。试教将考核考生的授课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教学组织、教学效果等进行评估,同时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和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试教将按照学校制定的办法进行,试教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试教结果当场通知考生。试教结束后,在及格分数范围内,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考生,按照每个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阶段的考生,如合格人数不足该比例,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按照学校制定的面试办法进行,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70分。面试结果当场通知应聘人员,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3、应聘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
4. 体格检查和调查
考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计算办法确定考生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拟招录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毕业学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应聘人员考察、体检不符合条件、应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应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造成聘用岗位空缺的,学校应当决定不予录用,聘用核准或备案后不再补录。
五、宣传招募
对公示无异议的,经报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录用并评定岗位等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一般情况下,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3年以上(含),应在学校任职满3年(含试用期),但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的除外。
6.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答有关此招聘政策的问询。
支持热线
7. 招聘督导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将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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