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骗提示 本网站为东营本地资讯网站,所有信息均来自用户评论及第三方平台,请注意,任何要求先付款(如押金/预付款/手续费等)的,均涉嫌诈骗!切勿上当!刷口碑、刷订单、网络兼职、APP(小程序)注册、测试等不需要体力付出的工作,都不靠谱!且有泄露个人隐私的风险!只需要加微信或者用虚拟电话联系的工作,均为骗子!收取费用或押金,均涉嫌诈骗,请提高警惕!切勿心存侥幸!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千方百计稳定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岗位安置力度的部署要求,按照《山东省扩大和提升城乡公益岗位行动计划》(鲁政办字〔2021〕137号)和《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城乡公益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东政办发〔202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东城街道实际需要,经街道党工委、办公室研究同意并报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公益岗位拓展提质行动工作组批准,东城街道2024年公开招聘城乡公益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岗位数量
本批开发东城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共101个,其中城市公益性岗位71个,农村公益性岗位30个,具体岗位名称及岗位编号见《2024年东城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招聘对象
1、城镇公益性就业安置对象:
1.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岁以上,男性55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2、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家庭中有劳动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全部处于失业状态,且家庭中没有法人、股东等有经营或投资收益的人员)。
3.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指16—24岁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的对应人员)。
4.已登记在册的两个子女的失业母亲。(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在册的失业人员,符合生育政策并抚养两个及以上18岁以下子女的女性人员)。
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管理的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4050”人员(女性40周岁、男性50周岁及以上)、农村零转移就业扶贫政策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因失地等原因就业困难的人员。
(二)农村公益性就业安置对象:
1.已脱贫攻坚享受扶贫惠民人口(含监测、帮扶返贫人口),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有关人员;
2.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有关人员;
3.农村残疾人是指经残疾人联合会登记管理的有关人员;
4.农村老年居民(45-65岁);
5.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无业单亲家庭成员;
6.16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
7、已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等群体。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安置,进职后任何时候经核实属实的,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并收回相应补贴。
1.在职期间缴纳社会保险、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或死亡的。
2、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或在企业担任职务的人员(法人、股东、监事等)。
3.在省外参加保险的人员。
4、超过年龄限制(报考城镇公职人员: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报考农村公职人员:最高年龄不超过70周岁)。
5.在镇(街道)登记在册的受政府供养或者享受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公务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的公务员)和村(社区)干部,不纳入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6.严重残疾,无法承担工作任务的。
7.安置时符合入职条件,但在劳动合同或协议履行期间不再符合相应安置条件的人员(如16-24岁青年、扶贫政策受益人员、低收入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超龄人员等)。
8.社会保险补贴到期人员(指享受灵活就业、企业吸纳、公益性就业安置等社会保险补贴累计满36个月的人员)不属于城镇公益性就业安置范围。
9.其他不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任职条件的情形。
三、招聘条件
(一)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纪律、法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所担任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符合所担任岗位的身体条件,满足用人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对报考公职人员亲属和村(社区)干部,严格落实报考前说明和承诺制,符合条件的,经所在单位批准并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方可上岗。对未能如实说明情况的,将按申报材料虚假、不实处理。
(四)被纳入“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类别的人员需特别注意,被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后需缴纳企业社保,可能影响应届毕业生的认定,需根据自身情况慎重考虑。
四、招聘程序
1. 申请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7日。
2.报名地点:农村公益岗位,到户籍所在地行政村报名;城镇公益岗位,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报名。
3.报名方式:采取线下报名,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各村或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报名。报名过程中,用人单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或虚报,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4、应聘材料:应聘者须现场填写《东城街道城乡公益岗位申请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须同时提交电子版)。
除以上登记材料外,登记为无业的两子女母亲还须提供子女的医学出生证明,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还须提供离婚或丧偶相关证明,抚养协议或人民法院判决的相关证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农村低收入人员)还须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金》;残疾人还须提供《残疾证》以及资格审查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 民主审查
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范围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各社区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根据综合能力、综合素质进行排序,按照人岗匹配的原则,选择合适人选进行民主测评,确定拟任人员。
(三)审核与公示
城乡公益性岗位拟聘人员报办公室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领导小组初审同意并经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在拟聘人员所在社区(村)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四)核准、备案
社区(村)对公示无异议的,报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或备案。
(五)培训与就业
经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或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并按要求将岗位、人员等信息录入山东省城乡公益岗位管理系统。录用人员经岗前培训合格后组织上岗。
五、就业管理和岗位福利
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公益岗位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城乡公益岗位劳动合同不受劳动合同法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经济补偿金支付规定的限制。
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岗位补贴根据岗位类型、工作时间等因素,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按月支付。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职工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含个人应缴纳部分)。农村公益性岗位补贴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职工统一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商业意外险。同一安置对象在城乡公益性岗位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6. 其他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投诉电话:0546-8325350)。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等应聘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并由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应聘人员应确保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取得联系,如因沟通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本公告解释权由东城街道办事处城乡公益事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附件1:
5.东城街道2024年城乡公益性岗位一览表(20240531).xlsx
附件2:
城乡公益性岗位应聘申请表.doc
东城街道城乡公益事业发展领导小组
2024 年 6 月 3 日
Copyright C 2018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丽水招聘网 鄂ICP备2025091810号-6
地址:丽水市经济开发区生态产园集聚区 EMAIL:
Powered by PHP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