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役军人、非应届毕业生(2024年未毕业的研究生不得持原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具备报名资格;
2.曾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尚未解除党纪政纪的人员,不具备申请资格;
3.在各级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发现有舞弊行为或者其他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人员,不准报考;
4.试用期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参照公务员法)和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有服务年限要求,服务年限未满的,不得报考;
6.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入职后形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报考人员报名后、聘任前已成为试用期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参照公务员法)或已被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任。
招用条件或岗位要求中的辞退、现役、试用(聘)期、服务期、各类专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为公告之日,除非该岗位有明确要求。
四、招聘程序
1. 注册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至6月5日
上午 09:00-11:30 下午 15:00-17:00
2、报名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新区大学街319号太原师范学院致远大厦1层致远厅(请持身份证及报名材料从学校南门进入)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名额。
四、申请材料:
(1)纸质版《太原师范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2)(本人签名)。登记表所填专业应与应聘人员本科毕业证上所填专业一致。如招聘岗位要求二级学科,毕业学校按一级学科颁发毕业证,须如实填写毕业证上所填一级学科名称,并须提供毕业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具体所学专业证明及学业成绩单。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4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在学证明(包括入学时间、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等)、个人推荐材料、获奖证书等。
(4)《太原师范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电子版一份(附件3);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电子版一张(要求:与报名表照片一致,JPG格式,295像素×413像素,不大于50KB,以身份证号码命名)(请使用U盘复制提交)。
(5)出国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位证明和硕士学位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6)已有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证明(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管理职能主管部门同意证明)。
(7)招收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要求为国家二级运动员的,须提供国家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要求为外语专业八级的,须提供专业八级考试合格证明;对专业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具体所学专业方向证明及硕士学位成绩单(加盖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公章)。
(八)应聘“基层服务项目特岗计划”的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应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领取资格证书的,应下载填写《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评审表》(附件4)。大学生村官须经市、县委组织部评审、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应在“服务地点评审意见”栏填写服务地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和“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应在“服务地点评审意见”栏填写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意见并分别盖章。 “派遣单位意见”栏,山西高校毕业生由共青团山西省委盖章,非山西高校毕业生由研究生所在省团委盖章后再由共青团山西省委盖章。“农技推广服务特岗”项目人员由服务所在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级农委审核盖章。“三支一帮”项目,“服务所在地审核意见”栏须经服务所在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填写,“派遣单位意见”栏须经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填写。
退役士兵报考基层服务项目特殊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簿中写有本人户口信息的页面)、退伍证明、学历证明、学位证明以及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的招聘条件进行逐项审核。资格审查责任落实到人,严格初审、复审、二次审查办法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具有外籍学历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时,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专家)确定其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如材料(证件)不齐全或提供的文件(证件)不符合所申请职位的资格要求、主要信息不真实,影响资格审核的,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将被取消。
对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将在学校网站公布,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应聘岗位、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等。
原则上,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到3:1以上方可进行考试。未达到此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比例相应减少岗位数量。如减少至1人仍未达到3:1的,原则上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太原师范学院网站予以公告,同时学校负责将取消的岗位告知应聘人员。
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报名截止后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将被取消。取消的岗位招聘计划及已报名人员转为普通岗位(专业要求等条件相同的岗位)。将在太原师范学院网站发布公告,同时通知已报名的应聘人员。
对于由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专门岗位转设的通用岗位,原则上实际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应达到3:1以上方可进行考试,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按比例减少岗位招聘人数,减少至1后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减少或取消的,将在太原师范学院网站上予以公告。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问题,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3. 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采用100分制计分,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最低及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无竞争岗位最低及格分数线为65分。
笔试、面试、考试成绩总和应当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若有两名或两名以上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补考,并按面试和补考成绩排序。
1. 笔试
笔试由太原师范学院组织实施,参加笔试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事宜将在太原师范学院网站上公布。
笔试内容涵盖岗位所需的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知识水平和专业素质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考试内容没有统一的教材。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全程监控或录音,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7日内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2. 面试
面试由太原师范学院组织实施,按计划招生人数3倍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考生成绩相同,则全部进入面试阶段,如人数未达到3:1,则按实际录取人数确定。面试前一周,学校网站公布面试人选名单,并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及要求。
面试采用试讲加答辩的形式,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面试设立面试考官团,一般由5-9人组成,太原师范学院和省教育厅考官限1人,主考官为校外考官。
整个面试过程将会被录音和录像。
面试结果将于同日公布。
面试结束后1日内公布面试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顺序。
(四)体格检查及调查
体检考察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考察工作由太原师范学院组织实施。
1、做好体检准备,严格保密。体检相关事宜将在太原师范学院网站上公布。体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教师资格报考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到其他具有体检资质的同级或上一级医院复检。考生对当天或当场未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考单位提出复检申请,招考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考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应自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复检仅限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怀孕等原因不能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3.强化考察环节,严把考察关。考察要深入细致,充分了解考察对象,防止考察疏漏和歪曲事实。招考单位要成立考察组,对报考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政治要求。全面了解报考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有无需要回避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和文件真实性进行审查或审计。 国内毕业生主要考察申请者在校期间学习情况、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派出所、社区、村委会出具遵守法律法规、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如个人未参加体检、考察,则在报考同一岗位且综合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补录,且只能补录一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补录。
(五)宣传招募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结果,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后,在学校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选名单包括:招聘岗位、拟聘人数、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所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经查实的,不予聘用;所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证的,待问题查明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机构法定代表人应当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未满的,解除聘用关系。
5.严格招聘纪律
(一)严格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严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利益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伪造、变造证件、证明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者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取消应聘资格。对在公开招聘工作中违反纪律、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及具体事宜请咨询太原师范学院人力资源处。
政策咨询:0351-2886228
监督电话:0351-2886030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工作时间。
附件1:太原师范学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名单
附件2:太原师范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太原师范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
附件4: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审核表
太原师范学院
2024 年 5 月 27 日
Copyright C 2018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丽水招聘网 鄂ICP备2025091810号-6
地址:丽水市经济开发区生态产园集聚区 EMAIL:
Powered by PHP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