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担任该职位所要求的学历、经验、资格、专业(执业)资格和技能。
6.年龄要求详见《2024年丽水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附件1)。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8年4月3日及以后出生)。
7.应聘人员近两年及以上(含等级不定的试用期,2023年度考核结果未公布的,可提前报名;2023年度最终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取消选拔任用资格)年度考核合格且在现工作单位工作满1年;在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须在所在乡镇(街道)工作满5年;其他文件或公告对最低工作年限有明确要求的,须达到相应工作年限。
8.应聘人员须取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书面同意,报名时须提交加盖上述部门印章的《丽水市2024年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9.各岗位学历要求及部分岗位对报名范围、年龄、工作年限、经验等有特殊要求的,按照《2024年丽水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附件1)执行。
10.报考人员与拟招考单位负责人有婚姻关系、有直系血亲关系、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报考本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等职务,也不得报考与本单位领导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职务。其他需要回避的情形,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拔任用:
1.涉嫌违反纪律、法律,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到处罚期间或者影响期满之前;
3.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上任后会产生回避关系的职位;
5.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有其他限制通讯要求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办法。具体程序:
1. 公告
该公告在丽水先锋网()、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市人事考试院()等平台发布。
2. 注册及报名
1、本次招聘全部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时间:2024年4月2日16:30—4月9日17:00。报名平台:浙江省普通招聘网上报名平台()。应聘人员网上登记个人信息后,选择事业单位考试,点击丽水市栏目中的“2024年丽水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填写相关信息,选择报名岗位并确认报名信息(岗位确认后不可更改,未确认者不能进入资格初审阶段)。
2、报名截止时间前(4月9日17点前),请将《2024年丽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及丽水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发送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发送后请及时电话确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报名应聘。
(二)资格预审
时间:2024年4月2日16:30—4月10日12:00。各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所选岗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查询初审不通过结果及原因,初审不合格的,可更换其他岗位,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
3. 网上支付
时间:2024年4月2日16:30—4月10日17: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网站在线缴费,逾期不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对确认缴费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将会同招聘单位研究是否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已缴费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将安排其报考其他岗位(逾期不更改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退还已缴考试费用。
4.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4月11日12:00—2024年4月14日9:00。已缴费人员可登录浙江省普通招聘网上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时间:2024年4月14日9:00-12:00,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为闭卷考试,主要考核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书面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结束后,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确定笔试及格分数线,未达到及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六)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按照计划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选拔单位或主管部门实施。资格审查通过者参加面试。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开始前24小时内确定不参加资格审查的,相关岗位不予录用。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经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盖章并同意报考的《丽水市2024年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及所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或证书、证明)等原件、复印件。留学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本人海外学历认证证书、学位证。
(七)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选聘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面试不合格者,不纳入体检考核。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8.确定体检候选人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体检考察人选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总成绩相等的,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排序;笔试成绩再次相等的,将组织补考。
(九)体格检查及调查
体检由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丽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考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招考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招考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公务员体检政策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执行,由选拔录用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0)宣传
体检、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选将在丽水先锋网、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
放弃入围或被取消录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替换。
11. 就业
公示期满无反馈意见或反馈意见不影响调动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岗位招聘按照市属事业单位岗位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注释
1.应聘人员请及时关注网上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后,应聘人员不得再申请其他职位。
2.岗位所需专业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专业目录设置,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部门审核批准。参考目录以外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部门按照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确定。
3.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提供虚假报考材料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相关证件、材料和信息获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5、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丽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进行本次考试的辅导和培训。
6、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如您在使用丽水市事业单位招聘系统时遇到问题,请及时与丽水市人事考试院联系:0578-2181620。
本公告由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具体选拔录用工作由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如有疑问,请于正常工作时间拨打咨询热线。公告咨询热线:0578-2090697、0578-2091220。
应聘人员如对所招聘岗位、学历要求、所需专业要求等有疑问,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详见《2024年丽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附件1)。
监察电话:丽水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78-2090988。
附件1:2024年丽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附件2:丽水市2024年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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