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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3名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4-05-25 作者:佚名 浏览量:

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和《甘肃省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省教育厅、省高教工委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学校决定向社会招聘3名编外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学历要求: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见附件1《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专职辅导员名单》。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专业(专业方向)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国内外同类专业、自办专业、高校专业硕士,由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纳入。

(4)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

(五)年龄要求:1994年5月18日以后出生;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不限。

(六)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七)身体健康、性格开朗、适应能力强。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

2.在公务员录用或者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中违反纪律规定,处理期限尚未届满的。

3.正在试用期或者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依法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有篡改、伪造人事档案材料情形的。

6.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7. 有不道德的教师行为。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7日18:00结束。

(二)报名方式:申请者应在规定报名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者应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将报名所需的相关材料放入同一文件夹(注:文件夹内有3个文件,一个文件为序号1的Excel版本,一个文件为序号2的Excel版本,另一个文件为序号2-8组成的PDF文件),然后打包压缩邮件并命名为“专职辅导员+姓名+专业”发送至学校指定邮箱gsgyxyzrb@126.com。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注:请将以下编号2-8所需的所有PDF材料按编号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1、《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专职辅导员岗位求职应聘汇总表》Excel版(附件2)。

2、《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专职辅导员职位申请表》Excel版、PDF版各1份(附件3)。

3. 身份证扫描件PDF格式一份。

4、中共党员证书(含预备党员证书)扫描件PDF格式1份。(注:由党员所在党支部出具,并加盖上级党组织公章)。

5.本科、硕士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和就业指导中心验证报告

海外留学经历请提供《中国学生服务认证报告》PDF版本,国内留学经历请提供以下信息:

(1)往届毕业生

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和就业指导中心学历及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PDF格式一份(共4份)。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与就业指导中心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及学位认证报告扫描PDF格式一份(共4份)。

(2)应届毕业生

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和就业指导中心学历及学位认证报告扫描PDF格式一份(共4份)。

如您尚未取得研究生毕业证或学位证,请提供您所在大学研究生院出具的专业及预计毕业日期证明的PDF扫描件。

如已取得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请提供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和就业中心学业与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PDF版各1份(共4份)。

6、无犯罪记录证明PDF扫描件一份(也可网上出具)。

7、有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供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的PDF扫描件。

8.资质证书、奖项、科研项目等其他相关材料PDF扫描件1份(可选)。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名完成后,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将严格按照岗位招聘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于2024年5月29日在学校官网公布。

2.资格审查: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对初审通过人员基本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一)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30日8:30至2024年5月31日18:00。

资格审查地点: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二)资格审查材料

①《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专职辅导员职位申请表》(附件3)纸质复印件1份(附照片,双面打印)。

②身份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③中国共产党党员证书(含预备党员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④ 本科、硕士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和就业指导中心验证报告

海外留学经历需提供《中国学生服务认证报告》纸质版,国内​​留学经历需提供以下材料:

往届毕业生:

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和就业指导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和就业指导中心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毕业生:

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和就业指导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如尚未取得研究生毕业证或学位证,请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院出具的证明原件,注明所学专业及预计毕业日期。

如已取得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请提供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和就业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⑤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1份(也可网上出具)。

⑥已有工作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

⑦ 资质证书、奖项、科研项目等其他相关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1份(可选)。

⑧ 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与报名表上一致,照片背后写上您的姓名)。

注:提交审核的纸质版材料(包括材料中的个人信息)必须与报名邮件中提交的材料(个人信息)一致,否则资格审核不通过。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流程,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应聘资格。

(四)笔试

学校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组织笔试,领取准考证时间将通过学校官网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为准。

经审查合格的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件)及准考证参加笔试,未携带(或携带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原则上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为3:1,若比例低于3:1,学校将笔试最低分数线设定为60分,达不到该分数线的考生将被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

笔试结束后,成绩将在学校官网公布。

(五)面试

面试人数按照计划招聘岗位数的3:1比例确定;根据应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学校官网公布为准。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如面试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数比例低于3:1,学校将设置最低面试分数线70分,未达到该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进入下一轮面试的资格。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专业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风度翩翩等能力。

6. 总成绩的确定

总成绩以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者排序。若笔试成绩相同,则通过补充笔试和面试确定名次。

面试结束后,笔试和面试的汇总结果将在学校官方网站上公布。

7. 体格检查

1. 体检要求

学校根据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和招聘计划数确定体检人选名额。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三级医院进行,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40号)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及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不予录用。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心理素质评估

与体检同时进行,主要以答题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况及素质能力,此项为考察项目,不计入总分,心理素质测评不达标的,单位不得录用应聘人员。

(八)调查

学校通过信函询问、档案查阅、个别面试、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品德、能力、勤奋、业绩、诚信、学习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作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结论。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或其他妨碍考察的行为,一经发现,一经发现,一经查实,一经录用,一经查实,不予录用。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任职资格而产生的空缺,将按照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确定录用人选并向社会公布

学校根据总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额,并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如有问题,经调查核实,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及以后阶段的空缺岗位不再补录。

(十)就业

经公示无异议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3. 工资及其他福利

(1)入职后的薪酬结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基本工资(含岗位工资和工资等级)、平均绩效工资标准、班费、班主任费;各项标准参照同级别正式员工标准执行,试用期为三个月。

(二)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为试用期满、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通过人事代理机构购买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从工资中扣除。

(三)学校为专职辅导员提供完善的职业发展支持,积极协助其参加职称评审、“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报考高校教师资格证及相关竞赛,并提供相关培训和进修机会。同时,学校招聘职业工作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教材,不规定考试范围,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三)为加强学生管理,结合我校实际,专职辅导员须随班就读、住在男生宿舍,一经聘用须至少辅导一个班的学生(3年)。

(四)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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