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在接受司法或者纪检监察机构审查的;
2.受过党纪、政治纪律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规定禁止就业的其他情形;
5、曾担任乡村医生并正在从事乡村医生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期限: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25日。
2、报名方式:提供所需提交材料,以电子形式发送至邮箱:aqswjjjczdk@163.com。
3、提交材料: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明等,并拍照; 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的,须同时拍照并提交。
4、报名名额:每人限报一个名额。 岗位情况见附表。
(二)资格审查
对申请人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如发现所提供的文件和信息有虚假的,将取消其资格。
(三)笔试
笔试形式为标准化试题,笔试内容主要涉及医学专业知识。 为保证新录用人员的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及格线,由安丘市卫生局根据笔试成绩确定。 考试排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不予参加体检。 对于成绩合格但未进入应聘岗位体检人员,安丘市卫生局将自愿安排补充招聘。
(四)体检
体检由安丘市卫生局组织。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申请人个人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 按规定需要重新检查的,不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 复审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审结论为准。
(五)公示、派发。
根据笔试结果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在安丘市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乡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派往村卫生室工作。
(六)就业福利。
聘用人员与乡镇卫生院签订五年聘用合同,乡镇卫生院按规定程序办理乡村医生注册。 聘用人员享受与现有乡村医生同等待遇。
5、人事管理
坚持“谁用工、谁管理、谁考勤、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用人单位的管理责任,招收人员在乡镇卫生院相应专业人员的管理指导下开展工作。 聘用人员在任职期间应参加国家统一的农村全科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考试; 注册期限5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者农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终止聘用合同,取消乡村医生执业资格; 五年注册期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者乡村全科医生助理医师资格的,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签。
六、其他事项
1、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体检、报名等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本次招聘的乡村医生可由辖区内乡镇卫生院调配。 不遵守部署的,取消其参赛资格。
3、本次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审查。 如发现考生在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等行为,将取消其考试资格,问题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手册由安丘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热线:0536-4267485(工作时间请拨打)
附件:1.安丘市卫生局2024年乡村医生公开招聘计划
2、2024年安丘市卫生局公开招聘乡村医生报名表
安丘市卫生局
2024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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