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过刑事处罚、受党纪处分但处罚期未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审查中尚未得出结论的;
2、有黑恶势力或者不良行为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
5、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不能或不宜聘用的。
五、招聘方式及程序
招聘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开招聘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提交报名材料、确认报名、领取准考证等程序进行。
1.提交注册信息。 申请人应自行下载填写《共清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并电子扫描Word版登记表、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包、2寸蓝底电子照片、教育部学籍证明报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驾驶证(具体以岗位要求为准)等材料,命名为“XX考生+”职位(职位)姓名”并发送至邮箱gqcsrcfzjt003@163.com。 命名格式错误、标注不明确、或提交信息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填写职位时,请仔细阅读职位要求,填写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 已报名的考生如填写不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后果自负; 因填写内容错误等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本人负责; 为了在招聘过程中及时告知应聘者相关招聘事宜,应聘者必须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12日9:00-2024年3月19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请及时关注注册邮箱信息。
3、资格初审。 工作人员将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初步审核。 审核完成后,将以邮件回复的形式确认注册。 如未收到回复确认,请于2024年3月20日17:00前致电咨询,联系电话0792—4726333(请于工作时间拨打上述号码,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 00, 14:30-17:00)。
请考生及时关注“共青市人才发展集团”公众号报名邮箱回复及后续考试信息。
招聘计划数与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经研究后可能会取消或减少相应计划。 详情将另行公布。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 笔试内容主要以该职位的法律基础知识和其他专业知识为主,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微博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成绩相同排名最后一名的,一起录取)。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文件: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生学籍在线核查报告》;
4、下载并打印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报名表》一份;
5、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体以岗位要求为准)。
公告发布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四)面试(总分100分)
进行结构化面试,面试通知和面试名单通过共青市人才发展集团公众号发布。
(五)体检及检查
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 每个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1、体检:组织统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6]140号)和程序进行体检。 体检费用需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最多复试一次(考生需在收到体检不合格通知后一周内申请复试)。
2、检查:用人单位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步。 检查突出政治标准,主要了解候选人的政治素质、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以及与拟聘岗位的匹配情况。
因应聘者放弃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表现排名依次递补一次。 如果该职位逾期,将不再填补。
(六)聘任公告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市人才发展集团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若无异议,则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接到到岗通知之日起5日内)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 试用期满经共青市人民检察院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 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就业资格。
建立人才储备机制。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可按业绩排名从进入招聘人才库相应岗位的候选人中更换一次。 如果逾期,将不会被更换。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或任何其他费用。 申请人需自行承担交通、食宿等费用。
附录:
1.2024年共清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合同人员招聘岗位名单
2、共清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登记表
共青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11 日
瑞昌市
因工作需要,瑞昌市监委、瑞昌市公安局决定继续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看守所护工,配合公安机关协助市监委开展拘留看护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留置护理岗位拟招聘男性留置护理团队成员7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
4、年龄18周岁(含)以上(2006年3月10日之前出生),40周岁(含)以下(1984年3月10日之后出生);
5、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具备履行正常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身高不低于1.65米;
7、仅限瑞昌市户籍。
(二)积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总分上加5分:
1、因公牺牲的烈士、军人、人民警察的遗属;
2、退役军人和退出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的救援人员;
3、被授予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士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政法院校全日制大专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或者司法拘留处罚的;
3、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被原单位开除的;
4.有吸毒史或精神疾病史者;
5、捏造、传播损害国家声誉的信息;
(六)个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加入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住宿照顾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有关媒体和乡镇政府所在地发布招聘公告。
(二)注册审核
1、报名所需材料:符合报名条件者,须携带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2份、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军人须持有退休证)、近期一寸彩色照片3张没有帽子。 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证件原件当场退还,提交的复印件及其他材料不予退还。
2、报名时间、地点:2024年3月11日—3月18日9:00—17:00(工作日),瑞昌市瑞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瑞昌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二楼)楼),报名费每人50元。
3. 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考试阶段。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全、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经招聘领导小组调查核实后,将随时取消其招聘及其他资格。
(三)考试
面试和体能测试各占100分。
1.面试:
(一)资格审查通过后,组织统一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应急反应能力等适应岗位的能力。
(二)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到瑞昌市瑞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瑞昌市桐城大道与杨机山路交叉口就业创业大厦二楼)领取《面试准考证》票”。 领取《面试准考证》的时间将根据报名预约电话通知。 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准考证》是应聘者参加面试、招聘过程的重要凭证。 考生必须妥善保管。
(三)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体能测试:男子测试包括10m×4往返跑、1000m、立定跳远、俯卧撑(参照《公安警察体能锻炼评分标准》计算成绩)。
考生可以在参加考试前进行练习并熟悉规则。 现场考试不合格的考生,可以在短暂休息后,再次现场考试。
3、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体能测试成绩×50%)+合格加分。 所有分数均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按照招聘计划中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如最后入围考生成绩相同,体能测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4、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1.5,组织报考人员参加考试。 若报名人数未达到应聘人数比例,招聘计划将相应减少。
体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稍后通知。
(四)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及标准》执行。 所需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 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五)政治审查检查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政治审查对象。 标准参照公安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公安字[2020]11号)执行。 填写《瑞昌市公安局拘留看守队招聘政治审查表》,重点对申请人本人进行审查。 、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历史和实际表现。 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进入考试。
(六)就业情况
1、经审核并公示,符合聘用条件的,实行劳务派遣制度,与瑞昌市瑞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基本工资试用期内支付工资)。 经过2个月的试用期后,应聘者将正式录用。
2、聘用的看守队员的日常管理由瑞昌市公安局特巡大队负责。 护理任务的执行由市监委统筹规划和安排,期间由市监委、市公安局共同管理。
4. 治疗
留用护理人员的资金由市财政全额保障,包括基本工资、基本岗位津贴、绩效工资、值班护理津贴、工龄工资等。同时,您还享受其他福利。
五、工作纪律及要求
1、为了维护公开招聘的公开性和严肃性,应聘者不符合公告职位要求的资格或者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资格。
2、试用期内因辞职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用人单位负责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缺。 体检、考察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3、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建立健全考试和聘用保密责任制度,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者有亲属关系且需要回避的,予以回避。
六、相关事项
本公告由市监委、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瑞昌市监委 瑞昌市公安局
2024 年 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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