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2人。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是丽水市直属的二级公益性机构,人员实行岗位聘任制。
2、招聘计划
本次拟招聘编外医疗卫生人员2名。 具体岗位(专业人员)、人数、申报资格请参见《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编外医疗卫生人员招聘计划》(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愿意履行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2、身体健康,能够适应所申请职位的工作要求;
3、年龄要求:35岁以下(1988年1月24日以后出生); 45岁以下的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978年1月24日以后出生);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副高级技师具有5年以上临床管理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4、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住院医师培训,与临床医学、中医硕士研究生同等待遇;
5、丽水市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必须符合有关文件或者公布的最低服务年限,并取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的书面同意;
6、引进职位如有其他要求,详见附表;
7、符合事业单位招聘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方式及步骤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录用标准,办理注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 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日16时30分。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 考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
3、资格初审:引进单位在报名期间将对网上报名者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低于应聘岗位数三倍的,由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和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是否取消或减少相应岗位。 已取消引进计划职位的应聘者,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职位。 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取消或减少岗位的情况将在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上公告。
(三)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通过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具体以短信或电话通知)到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丽水市莲都区北环路69号) )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及申请单位要求的其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海外学生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海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招聘条件涉及的其他相关文件;
5、所提供的证件(证件不齐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四)考试
该考试采取专业面试的形式。 注重对候选人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岗位适应性等考核。
考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 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 考生须按照通知的具体时间、地点,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参加考试。 未按时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及检查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拟引进岗位人数1:1的比例,在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若成绩相同,则另行组织补考。 体检、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程序执行。 申请人放弃、不符合入围、就业资格,或者体检、检查不合格的,由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和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是否安排更换。 需要补考的,从考试合格者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遴选。
(六)宣传就业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录用人选。 拟推荐人选将在指定介绍信息发布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调查不影响就业的,按照就业审批机关办理就业手续。
申请人接到预约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无正当理由迟到者,将被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予以更换。
(七) 服务年限
本次引进规定的最短服务期限为8年。
(8)其他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 对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和就业资格。
本次引进流程相关信息已在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上发布,请申请人关注。
本公告由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具体招聘工作由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咨询热线:0578-2299951、2299915。
附录:
1、2024年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编外医疗卫生人员招聘计划
2.同意申请证明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4 年 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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