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中心医院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和《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于2024年组织开展丽水市中心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丽水
市中心医院是丽水市直属二级公益机构,人员按岗位聘用。
二、引进方案
此次计划引进69名高层次健康技术人才。具体岗位(专业)、人数及申请资格详见《2024年丽水市中心医院博士生、硕士生、高级专家公开介绍计划表》(附件1)。
三、条件介绍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愿意履行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适应所申请岗位的工作需要;3、年龄要求:35岁以下(1988年1月26日以后出生),
博士研究生或准高级专业技术人员45岁以下(1978年1月26日以后出生),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4.本科学历临床医师经住院医师培训合格的,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师专业硕士同等待遇;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两年选拔期内未确认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从社会上招聘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通过培训当年(2024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应届毕业生依照国家政策享有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
6、在丽水市服务期间的迎新学员不能报考;丽水市在职人员须填写最短服务年限的相关文件或公告,并取得本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的书面同意;
7、如有其他岗位介绍要求,详见日程表;专业条件要求由招聘单位参照教育部《普通高校研究生专业目录》自主确定,未列入教育部专业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以招聘单位的审查结果为准;
8、符合事业单位规定的其他招聘条件。
四、方法和步骤的介绍
贯彻开放、平等、竞争、
择优选拔,坚持能力和政治德并重的用人标准,执行登记、资格考试、考试、体检、检查、录用等程序。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丽水市卫健委门户网站:;丽水中央医院网站:.
(二)资格登记及初审1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17:00,1-2位。根据各岗位报到情况,及时组织面试,根据岗位介绍情况,及时在丽水中心医院网站更新岗位介绍。
3-9号位自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3日17:00。
2. 如何注册:
(1)网上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以通过扫描下面的二维码进行注册。
3. 初审任职资格
:引进单位对报名期间应聘者所选岗位的任职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少于计划岗位数的3倍的,由丽水市中心医院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决定是否取消或减少相应岗位。取消引进方案的应聘者,可在规定时间内换到符合申请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未变更报告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或减少职位将在丽水中心医院的网站上公布。
(三)资质审查1、资格复审:资格
初审合格者,持资格复核所需资料到丽水市中心医院(丽水市莲都区国仓路289号行政楼五楼组织人事办公室)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
2024年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三)往届毕业生应当提供申请人要求的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或证书、证书),一式两份;
(4)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学术考察服务中心颁发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丽水市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同意书申请考试。
(4) 考试
1. 岗位1-2采用面谈评估。注重对候选人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岗位适应能力进行综合评价。
2. 岗位3-8应进行专业面试。
3、岗位9采用面试与实战技能操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考试满分100分,及格分数60分,60分以下者不进入下一个环节。申请人必须按通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持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参加考试。未能按时参加考试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5)体格检查和检查
检查后,根据考
生的考核成绩,拟引进岗位数的1:1比例将决定体检和检验对象在考试中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如果结果相同,将组织额外的测试。体格检查应当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进行。放弃或被取消入围、录用资格的申请人,或体检或检查不合格的申请人,由丽水市中心医院、丽水市卫健委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替代。如果需要弥补,将从考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成绩从最高分到最低分进行。
(六)宣传用人
根据体检检查结果,确定就业目标。拟聘对象将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届满后,如无问题或经调查后存在不影响用人的问题,按用人审批机关办理用工手续。
应聘者在收到入职通知书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特殊原因不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该职位规定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的,视为放弃。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时完成者,将被取消就业资格,不予替换。
受雇人员的身份是
报到岗,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管理,事业单位与引进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合格者将不予录用。
(7) 服务年限
本介绍的介绍设定了最短服务期,10 周年为 1-2,8 周年为 3-9。
(8) 其他
这应
聘者提交的申请资料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报名材料取得考试资格的,一经核实,将取消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
介绍过程相关信息将在丽水中心医院网站上公布,敬请关注。
本公告由丽水中心医院解释
具体引进工作由丽水中心医院组织实施。
电话:0578-2285061。
监督
电话:0578-2285051(丽水市中心医院纪检监察办)。
附件下载>>>
附件一:2024年丽水市中心医院博士生、硕士生、高级专家公开介绍计划.xls
附件2:同意书.doc申请书
Copyright C 2018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丽水招聘网 鄂ICP备2025091810号-6
地址:丽水市经济开发区生态产园集聚区 EMAIL:
Powered by PHP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