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9月8日发布消息,记者岳瑾指出,物业管理工作属于城市治理的关键环节,与众多民众的日常生活紧密相连,对改善长沙都市形象、营造和睦邻里关系具有显著作用。从今天开始,红网和长沙市住建局共同关注民众关心的物业管理制度措施,开设物业领域常见疑问解答专栏,旨在加深对物业相关法规的理解,引导居民依照法律规范,有步骤地介入物业管理事务。
物业服务公司是否可以因为住户没有预先缴纳物业管理费,就拒绝提供房屋钥匙呢?
交付房产钥匙是开发商执行《商品房买卖合同》上承诺的交付责任,业主预先支付服务费是服务公司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规定获得的权益,这两者属于不同的法律联系。实际操作中,开发商通常聘请管理公司来处理房产交接流程,管理公司作为承接方,其执行交接的任务仅限于开发商指定的权限和事项,无权随意增加购房者的责任,因此管理公司不能因为购房者没提前缴纳管理费就拒绝提供房屋钥匙。
问题2: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有权代收水、电、气等开户费用?
目前国内已取消所有账户开办时收取的手续费,物业公司没有资格替客户收取水电燃气等开户时产生的费用。

问题3:物业服务的收费项目中,哪些适用政府指导价?
答:湖南地区现行政策规定,业主大会成立前,普通商品住宅的物业服务费,以及已购车位的相关费用,还有装修产生的服务与垃圾清运费用,均按照政府指导价执行。
问题4:物业服务的收费项目中,哪些适用市场调节价?
目前湖南省内,针对独立带院落的自建商品住宅和联排商品住宅,还有非住宅用途,以及业主大会成立后的普通商品住宅,其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涵盖已购车位服务费、装修服务费以及装修垃圾处理费,均按市场调节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