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的记者得到消息,母基金研究中心最近推出了《2025上半年中国母基金全景报告》(简称为《报告》),该报告展示了到2025年6月30日为止,中国母基金的相关最新情况。
《报告》表明,今年上半年统计的460家母基金,其总管理金额为34845亿元,较2024年底减少了23.7个百分点。具体来看,今年上半年新成立的母基金有33家,其中由政府主导的基金有31家,纯粹市场化的母基金仅有2家。新发起的母基金整体资金量为1970.17亿元,其中政府主导的资金体量达到798.04亿元,市场化的母基金资金体量为80亿元,两者与去年相比都急剧减少,资金量分别降低了66%和50%。
在资金运用领域,2025年第一个半年度内地母基金累计投資总额达三千三百三十八亿元,较之2024年同期三千七百九十一亿元减少了七成二个百分点,呈现下滑态势,其中投向私募股权二级市场的资金规模为一百三十五亿元,较去年同期的一百七十一亿元大幅增长了近一倍,反映出该领域活跃度显著提升
管理总规模3.48万亿元,较去年年底下滑23.7%
最新举办的2025第六届中国母基金峰会期间,母基金研究中心公布了相关文件,其中指出到今年上半年最后一天,所有参与统计的460家母基金合计管理资产为34845亿元,这个数字与去年年底相比减少了23.7%。
涉及政府引导基金338家,其整体管理体量达29973亿元,与2024年末统计的管理资产相比减少了24.0%;另有关联市场化母基金112家,整体管理资产为4829亿元,相较于上一年末统计的管理资产降低了22.4%;此外还有专注于S基金业务的机构10家,其管理资产共计43亿元。
中国母基金总体在管规模(亿元)变化情况
接下来探讨一下新成立的母基金状况。2025年上半年,总共设立了33只新的母基金。在这之中,由政府主导的基金有31只,纯粹市场运作的母基金有2只。这些新母基金的总资金量达到1970.17亿元。具体来看,政府主导型基金的资金规模为798.04亿元,而市场运作型母基金的资金规模为80亿元。与2024年同期相比,这两类基金的规模分别大幅度减少了66%和50%。
这一数据直接表明母基金新成立的热度显著降低。母基金研究中心指出,政策明确指示母基金设立要从追求数量转向追求品质,以明确功能、整合资源以及实施科学评估为主要目标。从整体上看,2025年地方政府在批准新母基金时更加重视长远发展和资金使用效益。这种情形既体现了区域财政在资源分配上的审慎考量,也揭示了母基金领域正逐步趋向稳健,朝着体量适中、配置均衡、管理规范的路径迈进。
2023年至2025年前六个月新成立的母基金在数量和规模(以亿元计)方面的状况
从地域分布角度分析母基金,《报告》指出,考察存量情况可以发现,母基金设立体量受地方政府措施及地方经济整体发展状况影响显著。
北京、广东、江苏、安徽、上海凭借更灵活的商业环境、更优越的经济实力以及更积极的政府扶持,在基金创办体量上明显领先。整体而言,经济繁荣的省市在基金创办体量上持续占据前列。东部沿海地带最为活跃,中部和西部区域也在快速进步。
各地母基金累计实际在管规模及预计管理规模情况(单位:亿元)

母基金总投资规模3338亿元,S基金投资规模几乎翻倍
再分析一下投资领域的统计情况。依据《报告》信息,2025年上半年中国母基金整体投入金额为3338亿元,而2024年上半年这一数字是3791亿元,两者相差7.2%。
该基金投资总额达两千七百四十一亿元,较2024年上半年的两千九百零三亿元减少了五点五九个百分点,市场运作的母基金投资总额为四百四十二亿元,而去年同期则为四百七十三亿元,两者相较出现了六点六二的百分比降幅。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今年前六个月中国私募股权二级市场投资总额达335亿元,相较去年的171亿元,增长幅度接近一倍,充分显示了该市场扩张的强劲势头。
《报告》表明,在政策扶持与市场需要带动下,各级政府引导基金及国有资金有限合伙人成立特殊目的基金的积极性显著增强,国有资金特殊目的基金正迎来快速发展期,其成立初衷多是为了吸纳先前投资的基金及项目中的权益份额。
现在,我国S基金行业持续进步,加入者日益增多。由于市场对S交易接受程度提高,包括市场化母基金、政府引导基金、银行、保险、信托、AMC、地方国企以及产业集团在内的多方,都已经在进行S基金的部署。区域股权市场陆续建立基金份额交易场所,专业S基金不断增多,私募股权二级市场环境日渐成熟,为VC/PE组织带来变现渠道,同时招徕更多稳定资本参与。
母基金对子基金出资要求进一步放宽,基金管理费机制则持续收紧
《报告》表明,2025年之后,各区域母基金对子基金的投入条件明显放松。
现在,就投资额度而言,过去政府部门主导的基金对下属基金的投资一般占30%到40%,当前,50%甚至更高的投资占比正变得普遍,一些地方直接将最高额度设定在70%或更高,这反映出对下属基金扶持的力度不断加大。
其次,关于资金回流情况,基金研究中心统计了部分政府性基金,数据显示,六年来,这些基金的总体平均资金运用倍数要求降低了超过四成。以前常见的资金运用倍数要求是两倍或三倍,但目前行业内普遍的倍数大约在1.5倍,并且自2024年起,要求资金运用倍数低于1倍的情况愈发普遍。
在基金管理费层面,《报告》指出2025年至今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费核算方式不断加强监管。
今年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第一份文件,即《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对政府投资基金的管理费标准作出了规定:通常情况下,计费依据应为基金实际到位的资金或实际投入的资本数额。今年上半年,不少省份制定了政府投资基金的新管理办法,其中部分地区明确,管理费的具体额度每年累计不得超过基金实际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并且按照实际进行投资的时长来核算。管理费用能够分季度提前估算,依据考核成效最后核定。同时有部分区域提议,基金管理成本通常需以实际出资额或投资数额为计算依据,并且应由基金收益或利息承担,原则上不允许从本金中扣除,倘若基金暂时没有产生收益或利息,可以先行从本金中拨款,等基金获取收益或利息后再行归还。
当前管理费比率呈现普遍降低的态势。原先常见的直投基金“每年2%”的收费模式正逐渐被改变,涉及政府出资人的直投子基金大多只能收取1%到1.5%的管理费,有些地区甚至低至1%。与此同时,部分引导基金将管理费发放与业绩评估联系在一起,通过分阶段支付、完成后再结算的办法来实施。某些区域特别指出,若投资进展未达标,或收益未达标准,必须收回已发放的部分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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