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注意事项
1、留学归来,所修专业与资格要求相近但不在入选参考名单内的申请人,将根据所修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核。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如所填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不正确,将承担责任。如有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8、现场资质确认
(一)确认时间
2024年12月28日上午8:30-11:30
(2) 确认地点
牡丹江师范学院综合楼301、302教室
(三)参加者
人才招聘信息平台()的应聘简历页面将显示为审核通过者。
(四)所需材料
现场资格确认所需材料详见《资格确认材料目录》(附件3)。申请人必须打印此目录并将其附在所提交材料的首页上。
请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资格确认流程完成后,各类证件、证件原件将退还申请人。其中,《牡丹江师范学院2024年报考人员登记表》和《牡丹江师范学院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评议表》原件及其他复印件材料一并留存存档及后续核查。
(五)相关说明
1、按照规定享受保单积分的考生,未按时完成保单积分资格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保单积分资格。
2、弄虚作假、材料准备不齐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确认者,取消其参赛资格。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低于3:1的,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的岗位,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流程。
9. 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进行笔试,然后进行面试。分数转换为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12月30日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稍后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牡丹江师范学院人力资源办公室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
笔试的评分标准为 100 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晋级下一阶段。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师基本素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参见《应用理论》表格)和专业知识(报考该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辅导员、助教岗位笔试内容为:教师基本素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参照《应用理论》表)。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中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如果出现平局,则采访范围相应扩大。如果达不到这一比例,该职位的招聘计划将减少或取消。对于急需的岗位,经学校研究批准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拟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审查,名单将在“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二)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稍后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牡丹江师范学院人力资源办公室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
面试一般由7名以上审查员(如需同时设立多个审查员组的,每组不得少于5人),其中外部邀请审查员人数不得少于1人——第三。面试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求,通过试讲、专业问答、学术报告、实操等方式对候选人进行考核,面试采用百分制。三分之一以上面试评委分数低于60分的,或者面试分数低于6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三)总分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试卷成绩+政策加分)×60%+面试成绩×40%。
报考艺术设计学院、音乐舞蹈学院、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的面试成绩=(试讲及答辩成绩)×50%+专业技能考试成绩×50 %。
体检和考核人选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同等名额。若应聘者总成绩相同,则优先考虑面试成绩较高者。
10. 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6]140号)的规定。申请人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体检,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11. 评估
学校成立考核小组,对考试、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心理健康等方面,审查人事档案、审查资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十二、公告及招募
(一)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人选,并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办公室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学校与拟录取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员关系,并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服务期限最短为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选拔)、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单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者,将被开除。
十三、纪律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检查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徇私舞弊、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将严肃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14.一些解释
(一)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均通过“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开招聘专题发布,不采用其他方式进行通知。应聘者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及相关信息,了解招聘流程。若因个人未及时检查或其他原因错过考试任何部分,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未按相关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现场确认、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名等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和就业资格。
(三)违纪违法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申请人在正式办理注册手续时,须提供本科、硕士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按时转发人事档案。
(六)留学归国人员办理注册手续时,须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学历证明和留学回国证明,否则学校不予录取。
(七)中级以上职称人员的聘任必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学校实行“师德师德、一票否决”。试用期内,如有违反师德行为,将予以开除。
(九)公示期后拟录取的考生在档案审核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有关规定和录取原则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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