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申报条件者需携带:(一)《2024年清远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员工登记表》(附件2); (2)近期一寸免冠免冠照片2张; (3)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户口本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上印有个人户口信息的那页);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出国留学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特殊原因,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报告。代报人除提供上述相关文件及其他材料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缴费:按规定缴纳考试费每人100元。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当场缴纳费用。未完成缴费手续的,将被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5、对报考人数低于招聘计划人数三倍的岗位,酌情减少招聘计划或不举行考试。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少量特殊专业技术岗位。减少考试或免试的招聘计划将在相关网站公布。未公开招聘职位的应聘者可以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并必须在收到变更通知后4小时内变更申请。对于不符合申请要求的职位,考试费用将予以退还。
六、注意事项
(一)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4年12月9日前取得;
(2)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职位;
(三)申请人应对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诚实提出申请。伪造、变造证件、证书,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资格、考试作弊、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取消其资格。对已录用的,一经核实,即终止劳动合同。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12月14日;
2、笔试科目:
上午9:00-11:00《综合应用能力》
14:00-15:30 PM “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为客观题,满分100分。
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两证缺一不可(领取门票时间另行通知)。
(三)确定访谈对象
笔试结束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国资办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招聘计划中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在笔试通过的人中。如果该职位的人数少于规定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并在清远县政府网站公布。
(四)资格审查
面试前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核通过者,将收到《面试通知书》(收到面试通知时需在线查询核实学历),并按照《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开始前48小时,如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审查(提供放弃资格审查的书面材料),则对已通过该职位笔试的候选人进行补缺按照从最高分到最低分的顺序。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将无法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招聘。
(五)面试
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国资办组织。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100分,及格分数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参加体检和考察。应聘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六)确定入围考试人员名单
面试结束后,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县国资办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总分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
总分为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余数四舍五入。然后按照拟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若总分相等,则笔试成绩较高者排名第一;如果笔试成绩与总成绩再次相等时,按高职能力测试成绩排名第一)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七)体检、检查
体检参照人社部《关于修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保、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无特殊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检查由录用单位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检查办法(试行)》(中公发[2023]11号)执行。
检查结果仅作为录取依据。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按该职位面试通过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替换人员名单将在相关网站公布。
体检、检查工作实施前,如国家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八)公示及聘任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将在清远县政府网站公布。公示期满后,未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举报影响就业问题并查出实质性证据的,不予录用;如果举报的问题目前难以核实,将暂停聘用,直至作出是否录用的决定。
应聘者收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且不予更换。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无法在2024年12月31日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申请所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不予录用。
4、其他事项
1、与招聘流程相关的信息仅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上发布。请申请人随时关注,恕不另行通知。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清远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
二、本次招聘专业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版)》(附件3)。部分专业涉及名称变更的,可认定新、旧专业为同一专业,一般接受申请,但须经招录单位审核意见。未列入参考目录的专业,由招收单位及其上级部门按照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确定专业。如需咨询应聘职位、学历、专业要求等要求,请联系县国资办(联系方式见附件1)。
3、需要学位的岗位,其学位必须符合专业要求。
4、学历要求较高的应聘者可以申请学历要求较低的职位,但必须符合该职位相应学历的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
5、为维护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的严肃性,保证公开招聘的公平、公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者聘用资格。
六、公开招聘过程中违纪违法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规定执行。 )。
7、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书。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为本次考试举办辅导培训或提供教材推荐。
八、本公告由清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远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庆元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咨询热线:0578-6019122。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热线:0578-6122610。
附件下载
附件1:2024年清远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员工需求表.pdf
附件2:2024年清远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员工申请表.xlsx
附件3: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版).pdf
附件4:授权委托书(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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