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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博士:报名及资格初审要求须知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4-09-25 作者:佚名 浏览量: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尚未届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到处分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成瘾的人员、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3.入职后,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条例》第六条所列情形的。

五、报名及资格预审

1. 注册

应聘人员填写《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博士岗位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附件发送至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报名,不接受现场、短信或电话报名。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码”。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或材料不全、材料格式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报名无效。

2. 时间安排

招聘工作全年进行,所有符合资格者均可在职位空缺填满前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剩余职位请向招聘单位查询,各招聘单位联络资料见附件1)。

三、申请材料

应聘人员请根据所报考职位要求,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扫描件须为JPG或JPEG格式,每张图片大小不超过1M。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中,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毕业生2024名,须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出国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明》;

4.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等级评定证明其工作技能;

5.应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资格预审

资格初审由云南省农科院招聘单位负责,采用人工审核方式。专业不在入选参考目录,但与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的应聘人员,可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资格。工作日内,云南省农科院招聘单位原则上24小时内完成审核,并以邮件形式通知应聘人员初审结果。资格初审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不合格,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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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相关要求

1、报名与考试所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报名时,申请人提交报名信息前务必仔细核对,确保无误,报名时填写的专业应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3.如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不准确或不真实,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以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报考者将被取消参加本次考试的资格。

6.资格审查

博士生免除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将另行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电话不变及畅通。

7. 面试

1. 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号码不变并保持电话线路畅通。

(二)面试要求

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技能、业务素质、工作能力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等,以答辩复审形式为主,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实际操作考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及格分数线为60分,同等面试岗位最低及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及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轮面试。

8. 调查

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均等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考察工作由云南省农业科学院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采取现场考察或信访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守法律法规、诚信自律等。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所报岗位任职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及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结果作为确定聘任的主要依据。

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轮,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替换。

九、体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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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将进行体检。云南省农科院招聘单位将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如为孕产期孕妇,经医院确认后可申请延长体检时间。分娩或终止妊娠后,按国家有关政策在产假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应在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招聘单位将组织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按时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工作,不予录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轮面试,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替换。

十、宣传招募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向社会公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无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人员,报送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内存在影响聘用问题,经核实的,不予聘用;对所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明情况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11.工作福利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工资有关政策规定。

对符合《云南省农业科学院人才工作十条》(附件3)相关条件的人员,云南省农业科学院招聘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福利,详情请咨询招聘单位(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1)。

12. 招聘纪律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当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章〔2019〕1号)。公开招聘时,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姻亲等亲属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纪委及所属单位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13.重要提示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 )和云南省农业科学院门户网站(网址: )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关注云南省农业科学院门户网站。如应聘人员从其他渠道看到错误信息,导致应聘错误,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包括: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4)及其他相关目录。招聘单位将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专业名称、所修的主要课程,结合岗位要求,确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如对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格条件有疑问,可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1)。

(三)本公告附件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请申请人认真阅读,如因不按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申报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应试书籍,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应试培训班,请报考人员不要相信任何相关宣传材料,以免上当受骗。

(五)本办法未尽事宜由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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