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四)在各级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中,有弄虚作假或者其他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五)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介绍后随即建立回避关系;
(七)试用期的公务员、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已规定服务期但尚未完成服务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报考或者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上述不予注册情形的截止日期为公告日之前,另有明确要求的除外。
(二)具体条件
1. 教育和学位要求
凡于2024年12月31日前已获得教育部认可的普通高校博士学位证书或国外博士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学位认证者。
2. 年龄要求
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及以后出生)。
3. 职位要求
拟引进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和行政或辅导员岗位,所学专业与学院开设专业一致或相近,符合学院专业建设和学科发展需要。具体要求见附件1《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二批博士研究生招收岗位要求表》。
四、引入处理
1. 大学福利
根据太原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要求和《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其中:
1、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提供安置费7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科生70万元、文科生40万元)。
2.出站博士后:提供安家费65万元、科研启动费(理科专业30万元、文科专业20万元)。
3.世界排名前200名的世界一流大学(不含国内高校)、教育部认定的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的全日制博士生,或重点科研院所毕业的博士生:给予安家费6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科生25万元、文科生15万元。
4.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属于培养学科、专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安置费50万元和科研启动费,理科生20万元、文科生10万元。
学院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人才公寓作为过渡住房。
(注:政策如有调整,以最新规定为准。)
(二)太原市待遇
执行太原市最新人才补贴政策,符合太原市人才补贴申请条件的人员,还可享受太原市相关人才补贴。
V. 引入程序
1. 公告
学院2024年第二批博士生招生公告在学院官网及相关网站发布。
2.报名及资格审查
1.信息发布及报名渠道: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2.报名方式:网上邮箱注册
3.报名时间:2024年9月至12月
4.报名邮箱:tycsxyrcb@163.com
电子邮件内容包括:
(1)《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表》(附件2)电子版,申请表中所填专业应与申请人毕业证上所报专业一致。
(2)您的身份证扫描件。
(3)本科、硕士、博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2024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在校证明(含入学日期、毕业日期、所学专业等)、个人推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学术荣誉证书等扫描件。
(4)留学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位证明和博士学位成绩单扫描件。
(5)中国共产党党员(含中国共产党党员候选人),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6)研究方向证明材料;(可选)
(7)个人简历、学术成果及荣誉材料(选填)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可选)
5.资格审查
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申请者资格进行初审,主要审查申请者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学校等。初审符合引进条件的申请者,学校将电话通知资格审查和面试考核的时间、地点。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问题,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面试
面试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对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学风建设、教学科研能力、发展潜力等进行面试评定。面试合格分数线最低为60分。学校将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应聘人员进行体检考察。
(四)体格检查及调查
1、体检(含心理测评)及考察由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2、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补录。
3.考察依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主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政治要求。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格、心理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岗位匹配、有无回避需要等,并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考察过程中,如发现拟录用人员信息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不合规、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或自动放弃录用等,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补录。
(五)拟聘用人选公示及办理手续
1、考察体检结果审核通过后,在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及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应聘人员如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就业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就业的,学院为其办理入职手续;未按时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就业资格。
3、拟聘用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聘用后一个月内无故逾期不报到,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4、录用人员纳入学院编制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6. 引入纪律
人才引进工作将在太原市委人才办、太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太原市教育局、高校纪委的全程指导和监督下开展。人才引进过程中,如发现有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举报的问题经核实,影响招聘工作的,不予聘用;对举报的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在问题查明后,再作出是否聘用的决定。
监督(举报)电话:0351-5633010
监察(举报)邮箱:tycsxyjjjcs@163.com
7. 工作地点
太原市
8.相关提示
(一)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对提供虚假资料获取引荐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引荐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学院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咨询热线:0351-5633948
附件1:2024年第二批博士研究生岗位招聘岗位要求
附件2: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3:诚信承诺书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24 年 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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