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处罚期限尚未届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其他规定不允许报考事业单位职位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
1.本招聘计划已经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并在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学校网站()上公布,公布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9月3日。
2. 整个招聘流程的具体安排请参见学校人事处网站()上的相应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 注册
可通过以下网站在线注册:
报名后,应聘人员应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信息。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8:00至2024年9月3日18: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择、报名。报名信息一旦提交成功,不得更改。如应聘人员未按要求报名、填报错误报名信息、漏填报名信息、填写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或影响录取,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核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指导,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和提交相关个人信息。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和信息不真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学校人事处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学校将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笔试人选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专职辅导员(硕士)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未达到3:1的,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3、资格审查通过者,须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参加现场资格确认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信阳师范学院辅导员报名表》(附件2); ②身份证(正反面); ③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及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招聘推荐表)、硕士学位证及学位认证报告,外国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④党员证明材料(附件3); ⑤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及相关荣誉证书; ⑥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一张。 ⑦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原单位离职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招聘录用资格。
4. 审查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指导我校组织实施。
1.专职辅导员(硕士):
(1)心理测试:应聘人员须于资格审核当天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将作为录用参考。
(2)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包括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知识水平和专业素质是否符合岗位要求(不指定参考书目)。笔试结果及岗位排名将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学校网站上公布。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请以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告为准。
(3)面试。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为3:1(分数相同者一同面试)。如因应聘人员缺席导致招聘岗位无竞争,则相应减少该岗位应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缺席面试的应聘人员,按零分处理。面试全过程录音。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及排名将于当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者,不予录用。
(4)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未达60分者,不予录用。如最后一名应聘者总成绩与其他应聘者相同,则需进行额外面试。
2.专职辅导员(博士):
坚持“保证质量、宁少勿滥”的原则,进行心理测试和面试,不进行笔试。
(1)心理测试:应聘人员须于资格审核当天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将作为录用参考。
(2)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处置能力等。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录用。
(五)体检及调查
1、体检由学校组织实施,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根据体检总成绩确定应聘人员名单,并在学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报考人员体检标准(2017年修订)》。如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岗位,出现空缺,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体检合格的申请者,学校将对其思想政治表现、品德品质等进行考核,对有违纪记录的申请者或其他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者,经核实后,取消其申请资格。
3.进入考察阶段的应聘人员,须在学校要求的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者,将不再具备就业资格。
(六)招聘应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者为录用人选,学校研究确定人选后,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六、就业
公示后无异议的,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属事业单位人员聘任工作的通知》《关于在省属高等院校试行限额管理的意见》(豫办发〔2018〕178号)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辅导员(博士)实行人才编制管理,辅导员(硕士)实行限额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河南省属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按有关规定执行。入职后6年内不得调离辅导员岗位。其他情况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辅导员(博士)按照学校关于引进博士生的政策,经辅导员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报学校实施,享受相应福利。
1、安置费:10万元,申请人向学校提交档案、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经体检合格并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后,一次性发放。
2、提供1年每月600元租房补贴或提供1年过渡住房(第二年起收取租金)。
3、博士学位奖学金:每月1000元人民币。
4、学校负责协调子女的入学(幼儿园、小学、初中)。
七、纪律与监察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察,如发现有违反规定、违反纪律的情况,一经查实,将严肃、严格处理。
咨询热线:
0376-6391850(学生工作办公室)
0376-6391755(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
0371-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072(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举报热线:0376-6390701(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举报邮箱:xysyjwxfjb@126.com
附录:
1.信阳师范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名单
2.信阳师范学院辅导员申请表
3.党员身份证明
4. 学生干部经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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