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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中医院 2024 年第二批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17 个岗位等你来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4-08-27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开展丽水中医院2024年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单位性质

丽水中医院是丽水市政府直属的二级公益性事业单位,医院工作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2. 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高层次医学技术人才17名,具体岗位(专业)、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丽水中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临床技术骨干计划(第二批)》(附件1)。

三、引进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愿意履行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2、身体健康,能适应所申请职位的工作要求;

3.年龄要求:35岁以下(1988年8月2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45岁以下(1978年8月2日后出生);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

4.通过住院医师培训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享受与临床医学、中医学硕士同等待遇(住院医师培训证书上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与招聘岗位专业或类别要求一致);

5.正在丽水市服务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在丽水市受薪在岗的在职人员,须达到有关文件或公告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并取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书面同意;

6.拟招聘岗位如有其他要求,详见附表;专业资格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由招聘单位自行确定,未列入教育部目录的专业,按照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确定,并以招聘单位审核结果为准;

7.符合事业单位录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导入方法及步骤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选拔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录用标准,实行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具体程序:

1.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丽水市中医院网站:。

2.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12日11时止。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并根据所申请职位填写相应报名信息。

3.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将在报名期间对应聘人员选择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如符合资格的应聘人员数不足计划岗位数3倍,丽水中医院将与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商决定是否取消或减少相应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其他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变更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取消或减少情况将在丽水中医院网站上公布。

4.资格审查:招标单位通过初审后,将以短信形式通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考试时间,请应征者留意短信通知,并按要求及时回复确认信息。

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

(2)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3)2024年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两份;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两份;

(4)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及申请学校要求的其他证明(或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两份;

(5)出国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6)丽水市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参加考试须提供同意证明(附件3)。

3. 审查

采用专业的面试方式。

考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60分者不准进入下一阶段。考生须在通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未按时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格检查及调查

考试结束后,按照拟招收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对分数相同的,再组织补考。体检考察按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程序进行。

应聘人员放弃入围或被取消入围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丽水中医院将商丽水市卫健委决定是否安排补录,如需补录,将按照考核合格人员中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补录。

(五)宣传招募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指定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未发现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无特殊原因,2024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所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到岗的,取消录用资格,不予补录。

聘用人员身份为报到定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管理,与引进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服务期限

本次引进设置了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

(七)其他

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报名材料获取考试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就业资格。

本次引进流程相关信息已在丽水市中医院网站上公布,请申请人留意。

本公告由丽水市中医院负责解释,具体招聘工作由丽水市中医院负责实施。

咨询热线:0578-2124095(丽水市中医院组织人事科)。

监察电话:0578-2660607(丽水市中医院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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