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87092774, 0580-5089106
联系人:郑小姐
1、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复印件)。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3.个人学历证明(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复印件)。
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查实,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完成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 审查
考试采用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面试分数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符合条件报考人数达到计划招聘岗位数10倍及以上,将增加面试环节,按1:3比例择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四)体格检查及调查
在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新员工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对通过体检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录用者,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替代。
(五)宣传招募
录用确定后,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未满者,不予录用;合同期满后,根据德才表现、工作需要及个人意愿,可以续签合同。
五、其他相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须遵守有关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有以下行为的,将被取消录用资格:
1.伪造、变造证件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有关考试、就业资格的。
2. 考试期间作弊的考生。
3.有其他违纪行为的。
(二)各项招聘工作由嵊泗县财政局组织实施。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嵊泗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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