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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丽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4 家单位招 24 人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4-08-19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丽水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全面加强“三支队伍”建设特别是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公务员素质提升,充实专业化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丽水市2024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数

本次共有24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名,其中清远市2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报考条件详见《丽水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附件1)。

庆元招聘_庆元招聘信息2021年四月份_庆元招聘信息

庆元招聘信息_庆元招聘信息2021年四月份_庆元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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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招聘_庆元招聘信息_庆元招聘信息2021年四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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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对象

2024年本科及以上毕业生。2022年、2023年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报考相应岗位。

注册要求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无国外永久居留权。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良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反纪律、法律、法规等不良行为。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学位证书(含经教育部学位认证的外国留学生)。

5.具有学士学位者,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8年8月14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者,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5年8月14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8月14日后出生)。

6、岗位如有特殊要求,详见附表。

7.在职人员应聘招聘岗位须取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书面同意,报名时须提交加盖上述部门同意章的《2024年丽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同意书》(附件3)。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查出有作弊行为或者弄虚作假行为且尚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其他要求

1.部分招聘岗位对报名范围、学历要求、年龄要求、经验要求等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岗位计划执行。

2、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年限及其他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14日。

3.自2024年8月14日起,现役军人及非2024年度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得报名。2024年非毕业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凭原有学历、学位证书不得报名。

4.自2024年8月14日起,尚未完成服务期的学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5.与所报考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婚姻关系、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有近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人事、财务、纪检监察等岗位,不得报考与本单位领导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事招聘事宜时,应当回避遇到上述亲属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情形。其他按照政策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应当回避。

招聘方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办法。具体程序:

1.信息发布

丽水先锋网();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lishui.gov.cn);

丽水市人事考试院()等网站。

2. 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将采取网上报名形式进行。

时间:2024年8月14日12时至2024年8月23日12时。

报名平台:浙江省通用招聘网上报名平台()。

应聘人员网上登记个人信息后,选择事业单位考试,在丽水市栏目点击“2024年丽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填写相关信息,选择报名岗位并确认报名信息(岗位确认后不可更改,未确认者不能进入资格初审阶段)。

确认报名后,需于报名截止时间(8月23日12:00)前将以下材料以邮件形式(邮件名称:岗位+姓名+专业)发送至附件1指定邮箱,发送后请及时致电单位确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截止日期后不再接受报名应聘。

1.《丽水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个人身份证(正反面);

3、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出具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携带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照片(报名截止前未取得学位证书的2024名毕业生提供;照片格式:PNG、JPG、JPEG,每张照片大小不超过300K);

4.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证明(留学生提供);

6.《丽水市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同意书》(附件3,在职人员提供)。

(三)资格预审

时间:2024年8月14日12:00—2024年8月23日17:00。

各招聘单位对应聘者所选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可在网上查阅初审不合格结果及原因。应聘者所报岗位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更换为其他合适岗位。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资格初审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应聘者提供虚假信息或任何阶段不符合岗位要求,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4. 网上支付

时间:2024年8月14日12:00—2024年8月23日24:00。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网站在线缴费(考试费用50元/科,共计100元)。逾期未完成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家庭经济困难人员应于2024年8月23日12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丽水市人事考试所(传真号码:0578-2181602)。经审核,免除其考试费用,已交考试费用原路退回。对确认缴费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丽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会同招聘单位研究是否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已缴纳取消职位费用的应聘者,将被安排申请其他职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更改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5.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8月28日9:00—2024年8月31日9:30。已缴费人员可登录浙江省普通招聘网上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分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部分,“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

2.笔试时间:8月31日,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14:00-15:30 下午: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上注明的为准,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两门科目满分均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折算为每门科目成绩的50%,即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笔试结束后,由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及格分数线,成绩不及格或未参加任何科目的人员不予参加面试。

7.资格审查

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由招考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资格审查通过者参加面试。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开始前48小时内确定不参加资格审查的,相关岗位不予录用。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予录用。

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及所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或文件、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留学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本人海外学历认证、学位证证明。应聘招聘岗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加盖公章、同意的《2024年丽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同意书》原件。

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工作司出具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协议书》)、有效身份证件及应聘所需的其他证件(或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字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的,应提供书面说明。同期毕业但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认证的留学生,应提供书面承诺。

(八)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市级招聘单位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名单,县级招聘单位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名单,若比例低于实际报考人数,则不确定面试人选名单。

2.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通过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纳入体检考核范围。

5、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应聘人员须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

9.确定体检候选人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体检考察人选按照招聘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相等时,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排序;笔试成绩仍相等时,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优先排序。如“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仍相等,则组织补考。

因岗位减员等原因造成招聘计划出现空缺的,县级招聘单位可采取双向协商方式。对已通过面试但未入围招聘单位体检考察名单的人选,在符合原岗位专业要求的前提下,由招聘单位根据人员编制空缺、人才需求、岗位匹配等情况确定。应聘人员只能填写1份双向协商申请,但不得向原招聘单位报考。双向协商由县级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招聘单位通过复试等方式组织实施。应聘人员经双向协商确定为入围体检考察名单后,原岗位不再将其列为补录人选。

10. 体格检查和调查

体检由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丽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考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招考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招考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公务员体检政策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执行,由录用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十一)宣传

体检、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选将在丽水先锋网、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

应聘人员放弃入围、被取消入围或录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在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填补岗位空缺。

12. 就业

公示期满后,未发现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经调查不影响录用,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所反映的问题影响录用且有证据的,不予录用;所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暂缓录用,待问题调查清楚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应聘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2024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含同期出国留学人员)须凭毕业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海外学历认证证书、学位证书)办理录用手续。2024年9月31日前不能取得所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认证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聘用人员应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职务招聘设有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十三)注释

1.应聘人员请及时关注网上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后,应聘人员不得再申请其他职位。

2.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其他高校专业目录设置并审核通过。参考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按照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确定。

3.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报名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5、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丽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开展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和培训。

6、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如您在使用丽水市事业单位招聘系统时遇到问题,请及时与丽水市人事考试院联系:0578-2181620。

7.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需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您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由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应聘人员如对公告内容有疑问,可在正常工作时间拨打咨询热线:0578-2090697、0578-2091220。应聘人员如对岗位、学历要求、所需专业要求等有疑问,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热线详情请参见《2024年丽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附件1)。

监察电话:丽水市纪委监察委员会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78-2090988。

附件1:2024年丽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附件2:丽水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丽水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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