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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度吕梁市卫生学校招才引智公告,加强队伍建设,德才兼备,公开择优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4-08-18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济人社发〔2017〕35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社发〔2023〕88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现将2024年吕梁卫生学校人才招聘公告发布如下。

1. 人才引进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治相结合;

4、坚持按需要设置岗位、招聘人才;

五、坚持优化结构、确保重点。

二、人才引进目标

符合本次人才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在校和已毕业高校毕业生(不含委托、定向生)。

三、引进人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品行良好;

4.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担任职务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

6.硕士生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14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14日及以后出生);

7.2024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资格、学位证书;

应届毕业生岗位选拔对象包括:纳入全国统招计划并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2024届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全国统招计划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时及求职期间(国家规定求职期限为两年)未找到工作,且户籍、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期间获得国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尚未找到工作的回国留学人员。

参与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通过参加我省“西部大学生志愿服务”(含晋西北计划)、“大学生村官选拔任用”计划(不含2018年以后招募的入选学生)、“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岗计划”等计划,完成服务并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视为参与基层项目人员。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厅关于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待遇”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有关要求,实行“两个同等待遇”,即“面向社会招聘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住院医师培训合格后当年即在医疗卫生机构任职,与同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待遇”和“具有学士学位的临床医师,通过住院医师培训后,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等专业硕士研究生同等待遇”(住院医师培训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与招聘岗位专业或类别要求一致)。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中国公民、香港、澳门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以报考内地事业单位岗位,应聘人员须具备所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公司不作为引进对象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非应届毕业生(2024年未毕业的研究生,持原硕士学位或学位证书不得报名)不具备报名资格;

2.曾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尚未解除党纪政纪的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3.在各级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查出有舞弊行为或者其他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人员,不予报名;

4.试用期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名;

5.招录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公务员,设有服务期限制,且服务期未满,单位不同意申请的,申请人不能报名;

6.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入职后形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报考人员报考后、聘任前试用期内成为公务员(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经聘任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任。

除职位另有规定外,该职位所需的解聘、试用(聘用)期、服务期以及各类专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的期限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人才引进计划及具体岗位要求

吕梁卫生学校2024年人才招聘岗位数为10个,岗位具体所需条件以《吕梁卫生学校2024年人才招聘岗位清单》(以下简称《岗位清单》)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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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招募人才的方法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空缺数之比低于5:1时,通过面试方式确定人选;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空缺数之比超过5:1(含5:1)时,通过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确定人选。

六、人才引进流程

1.报名及资格预审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3日8:00—2024年8月27日18:00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为:吕梁市人事人才网),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填写《2024年吕梁市卫生学校人才招聘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一年内拍摄的红底免冠正面电子照片一张(30kb以内,JPG格式)。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信息须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签署承诺书,保证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报名登记表》所填专业应与应聘人员大学毕业证上所载专业一致,毕业学校按一级学科颁发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上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并在《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注明所学具体专业;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注明所学核心课程、毕业论文题目,由吕梁卫生学校人才招聘领导小组组织5名同类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进行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伪造、变造相关证件、材料、信息等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予以严肃处理。如应聘人员因信息不实、不完整等原因,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 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8月23日8:00—2024年8月28日18:00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次日即可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或应聘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截止前修改报名信息或应聘其他岗位,报名截止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或应聘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下载打印彩色《报名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初审使用。

3、职位削减及取消

对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空缺岗位数的职位,将按1:1的比例减少空缺岗位数,减至1个岗位后仍无人报名的,原则上该职位取消。

减少或取消岗位的,经批准后将在原人才招聘公告网站上发布通知。

4.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将在吕梁市人事人才网另行通知。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与吕梁市卫生学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解决。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笔试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自己的《笔试准考证》,以便在笔试及本次人才招聘其他阶段使用。

2.考试及资格审查

实际报考人数与拟招收岗位数比例不足5:1的,只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实际报考人数与拟招收岗位数比例大于或等于5:1的,增加笔试,按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和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一位)。

1. 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专业技术职务1-8级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专业技术职务9级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最低及格分数为60分(含60分)。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未同时持有两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如身份证过期或遗失,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对象: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小于5:1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资格审查候选人;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5:1的岗位,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按分数高低顺序确定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审查,分数排在最后一位的应聘人员也将被选入资格审查;应聘人数未达到3:1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应聘人员名额。对于资格审查确认免除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候选人所造成的空缺,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从同一职位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候选人中选拔参加资格审查。补缺时,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将并列的候选人同时确定为资格审查候选人。同一职位只能补选一次。

资格审查人选名单、时间、地点将在吕梁市人事人才网公布。

资格审查时,申请人应当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登记表》(彩色打印,一式三份,个人承诺部分签名);

(2)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个人页)(一式三份);

(3)申请人近一年内拍摄的2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5)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与就业中心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学历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位网上验证报告》学位证明;留学生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教育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明;

(6)毕业学校按一级学科颁发毕业证书的,须提供该学校出具的专业证书、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7)2024届毕业生,审核时尚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注明入学和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是否能按时毕业并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与就业中心下载的《教育部学籍证明电子登记备案表》;

(8)2022、2023届毕业生尚未找到工作,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档案保管证明和《个人尚未找到工作承诺书》;

(9)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证明,说明是否正式入职、何时入职、入职方式、是否有服务年限、截至人才引进公告发布之日已工作年限等;

(10)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应提供任职资格证明;劳动合同期满并完成政府购买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还应提供《政府购买基层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终止证明》。尚未领取资格证书的,请下载填写《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4),由服务所在地及派遣地市级以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大学生村官由市、县组织部门审核盖章,“特教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审核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省团委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盖章,“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团委审核盖章,“农业技术推广特派服务岗位”项目人员由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退役军人报考基层服务项目特派岗位,还须提供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及相关证明。

如材料不齐全、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应聘岗位任职资格要求或主要信息虚假,影响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要求的,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3. 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者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吕梁市人事人才网公布。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阶段。

面试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结果将于当天公布。

3. 体格检查和调查

1.体检及调查对象

(1)实际报考人数与岗位空缺数之比不足5:1的岗位,只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人员,按照应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进入体检考核。若面试成绩相同,将对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加面试,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如实际报考人数与空缺岗位数之比大于或等于5:1,则增加笔试岗位。在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的应聘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如最后分数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笔试成绩相同的应聘者进行补充面试,面试和附加测试成绩较高的人选进入体检。

2.体格检查

(1)体检相关事宜将在吕梁市人力资源和人才网公布,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教师资格报考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到其他具有体检资质的同级或上一级医院复检。考生对当天或当场未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考单位提出复检申请,招考单位应当尽快为考生安排复检。招考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仅限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怀孕等原因不能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3. 调查

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生政治素质、道德品德、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情况,有无需要回避的情况。未按规定参加考察的,视为放弃任职资格。

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补录用。放弃体检考核人员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照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均需达到最低及格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同一岗位空缺人数1:1的比例依次递补,直至无空缺或补满(综合成绩相同者,排序方法与上述体检对象确定方法相同)。

(四)宣传招募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吕梁市人事人才网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未举报问题或者举报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履行录用手续;举报问题影响录用,经查实的,不予录用;举报的问题一时难以查证的,待问题查明后,作出是否录用的决定。

事业单位应当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未满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当诚信报名参加考试,收到录用通知后,放弃体检、考察及后续环节,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报到的,将被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咨询监督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吕梁卫生学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电话详见《2024年吕梁卫生学校人才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人才招聘期间工作日工作时间。

七、引进人才待遇和管理

本次招聘引进人才待遇保障按《吕梁市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聘用人员三年内不得离岗,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扶等方式借调、调动。个人违反合同的,予以解聘,并退还其所享受的政府各项人才补贴、津贴。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书籍,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目前社会各事业单位举办的各类招聘培训班及刊物与本次考试承办机构无关,敬请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吕梁卫生学校2024年人才招聘岗位一览表

附件2:吕梁卫生学校2024年人才招聘登记表

附件3:个人未履行单位承诺书情况

附件4: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审核表

吕梁卫生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4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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