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刑事犯罪或者治安犯罪受到处罚的人员;
2.因违反党纪或者政务违规受到处分的人员;
3.被撤销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者被法院、检察院开除出职的人员;
四、现役军人;
5.全日制学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6.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七、其他不适宜担任本院编外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一)(招聘1人)
1.仅限男性;
2. 复员军人、退伍军人或警察院校毕业生;
3、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本科以上学历,退役、退休士兵可放宽至高中毕业;
4、年龄18周岁以上,28周岁及以下(以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5、身体素质良好,身高不低于175cm。退役军人、退伍军人身高要求可放宽至不低于173cm,并通过体能测试。
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招聘(二)(招聘1人)
1.仅限女性;
2、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本科以上学历,退役、退休士兵可放宽至高中毕业;
3、年龄18周岁以上,28周岁及以下(以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4、身体素质良好,身高不低于162cm。退役军人、退伍军人身高要求可放宽至不低于160cm,并通过体能测试。
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招聘(三)(招聘1人)
1.仅限女性;
2、具有全日制护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本科以上学历,退役、退休士兵可放宽至高中毕业;
3、年龄18周岁以上,28周岁及以下(以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4、身体素质良好,身高不低于162cm。退役军人、退伍军人身高要求可放宽至不低于160cm,并通过体能测试。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8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地点: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宜宾市徐州区南岸商贸路3号。报名人员从市法院正门左侧保安室进出)。
2. 申请条件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报名期限内到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地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报考时,考生需携带《报名信息表》复印件、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任职所需的其他证件和材料,以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有法院、检察院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携带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接受现场审查确认,作为考试加分凭证。
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发放准考证,考生应妥善保管准考证,并按照后续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如未能按时到场或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由此造成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注册须知:
1.应聘人员应从中国三江人才网()下载《报名信息表》,并按照填表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表中所有内容。
2.如因身份证件过期、信息填写有误、电话无法接通等原因(无法通过资格审核、无法进入考场、无法收到通知等),导致后续招聘出现任何问题,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本次招聘每位应聘者只能报名一个职位。
2. 审查
考试分为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所有换算后的分数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 专业能力测试
时间地点:2024年8月9日9:30-12:00。考试地点为宜宾体育中心(宜宾市徐州区广场东路与广场西路交叉口北20米南门进场)。报考警辅人员三个岗位的考生须于考试当日9:10起持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9:30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专业能力测试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职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身体素质,在职警辅岗位(一)职业能力测试内容为:4*10往返跑、100米跑、1000米跑、1分钟俯卧撑、立定跳远;在职警辅岗位(二)、岗位(三)职业能力测试内容为:4*10往返跑、100米跑、800米跑、1分钟仰卧起坐、立定跳远。
各岗位专业能力测试每项满分为100分,每项占专业能力测试总分的20%。各岗位专业能力测试5项中至少有4项得分不低于60分,否则专业能力测试将被判为0分,无法进入面试阶段。
具有1年法院、检察院工作经历的考生,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折算后可得1分;具有2年法院、检察院工作经历的考生,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折算后可得2分;具有3年以上法院、检察院工作经历的考生,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折算后可得3分。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布。
根据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按1:3(招考人数与面试人数之比)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最后一名分数相同,则相同分数的人员可一起进入面试。因自动退学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将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含加分)的先后顺序依次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及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及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不符合面试比例者,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 面试
时间、地点: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市法院将通过中国三江人才网()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布的面试时间和地点,错过面试时间按旷工处理,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布。
根据各岗位空缺数量,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数(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面试成绩设及格分数线,及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及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环节,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检。
3. 体格检查和调查
1.体格检查。
时间、地点:面试后另行通知。
除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条件外,其余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专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或自动退学出现空缺的,按同一职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业务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工作实绩、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人岗适任等。考察不合格或自动退出的空缺,按照同一岗位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接任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四)宣传
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向社会公布拟任人员名单,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时间为3个工作日,举报人应实名举报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或虽发现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按程序履行录用手续;发现问题严重、证据确凿的,不予录用;发现问题严重、一时难以澄清的,暂缓录用,待问题澄清后,再作出是否录用的决定。
(五)办理就业手续
1、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符合条件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选,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后签订劳动合同(首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按合同约定标准支付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首份合同到期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
2.应聘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聘用手续所需的全部相关资料的,其聘用资格将被取消。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人员为合同制人员,不属于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等行为,一经发现,一经查实,严肃查处,取消聘用资格。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了监察电话(0831-2321673),接受举报。
(3)招聘工作具体安排、调整、提醒等有关事项由市法院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布。
(四)应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由应聘人员负责处理,录用前未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不接受、留存或委托保管个人人事档案。
(六)考生应确保自身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籍,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咨询热线:0831-2333771。
附录:
1.《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
2.《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Copyright C 2018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丽水招聘网 鄂ICP备2025091810号-6
地址:丽水市经济开发区生态产园集聚区 EMAIL:
Powered by PHP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