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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4-07-21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青岛市交通局所属事业单位青岛市交通科学研究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青岛市交通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与任职岗位相适应的良好道德品质和身体、心理素质;

(四)具有所招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

(五)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6月3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收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受派出或保送的毕业生报名参加考试前须经派出或保送单位同意。

现役军人及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被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且备案期未届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法依规不准录用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2019年第1号)规定应当回避的职位。

2024年高校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于2024年6月3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对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采取“承诺+宽容”的方式,允许其先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

二、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青岛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向社会发布。

2.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注册

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9:00至2024年7月30日17:00。

报名采用线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完成后,若初审通过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1:1比例,则该招聘岗位将被取消。

初审时间:2024年6月4日9时至2024年8月1日17时。

报名时间和申请审核反馈时间以邮件中报名和审核反馈时间为准,其他时间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及材料: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成功不代表获得面试机会。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如实、准确、逐项填写每一项,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及签字的扫描件、《诚信承诺书》(附件3,签字的扫描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毕业证(扫描件)、学位证(扫描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证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证明、近期免冠证件照发送至所应聘职位对应的报名邮箱(qdsjtkxyjy@163.com)。发送邮件后,请致电招聘单位进行确认。

邮件主题统一设置为“职位名称-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各附件材料命名格式如下:

1.名称登记表;

2.名称诚信承诺书;

3.姓名-身份证;

4.姓名-文凭;

5.姓名-学位证书;

6.姓名-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证明;

7.名称-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证明;

8. 姓名-身份证照片;

9.名称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国外学校颁发的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位证明。

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学历及工作经历必须从高中开始填写,主要信息不真实,按造假处理。

报考人员须持有效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时所用身份证必须与考试时所用身份证相同。如所提交的报考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录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报考人员报考材料、信息虚假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伪造、变造相关证件、材料、信息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招聘违纪违法有关规定处理。报考人员报考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应聘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以邮件形式反馈。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于2024年8月2日17:00前以电话方式向招聘单位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以邮件时间为准)反映或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2.资格审查

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登记表;

(二)诚信承诺书;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证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证明;

(四)获奖证书;

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应按顺序装订成册,现场检查完毕后原件应返还,复印件应留存。

应聘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如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和信息不真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经审核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审查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根据实际合格报考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与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协调应变能力、专业知识运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我认知能力及仪表仪容仪表等。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到青岛市交通局组织的面试现场,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由7位专家考官现场评分,每位考生的成绩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面试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给考生,并于面试当天在青岛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公布。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部分四舍五入。根据面试成绩确定纳入考察体检范围的考生,纳入考察体检范围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巡查与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不高于1:2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考核体检人选,并按同等人数组织考核体检。

考察根据任职条件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座谈会、查阅档案、与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工作实绩、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查考察对象档案,审查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体检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复检,且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由进入同一职位体检范围的应聘人员依次递补。

(五)聘用公示

对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在青岛市交通局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应聘人员放弃拟聘用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录用的,将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应聘人员中按等额人数替换,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替换。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录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作出结论。如不存在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录用意见。如反映的问题影响录用,经核实,不予录用。如符合录用条件,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

三、相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和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如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导致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考试相关信息将在青岛市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上公布。

(四)报名咨询电话:0532-88969019

监督电话:0532-88707176

请于工作日上午 9:30 至 11:30 和下午 2:00 至 4:30 拨打上述号码

本通知由青岛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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