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赣州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拟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名,派遣至赣州市皮肤病医院,具体公告如下:
1. 招聘岗位、任职要求及薪酬待遇
(I)收费亭内设1名收费员(残疾人岗位)
1.岗位职责:
(1)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医院计费相关工作。
(2)认真学习会计、医疗保险等相关专业知识,遵守财务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医保政策的要求办理收费业务。
(3)此岗位需上夜班(一般到晚上9点),必须服从安排,收费时必须实收实付,必须当面清点金额,不得推脱病人。
(4)每天下班时,收费员必须打印每日工作报表,并于当日向收费队长结清所有费用,不得擅自截留、挪用任何款项。
(5)收到款项后,因各种原因而产生的退款均须严格按照我院《退款管理规定》执行。
(6)告知患者电子票据查询、打印端口,向患者提供门诊缴费凭证。按医保规定办理出院手续。
(7)要加强重要财务区域的安全保卫,妥善保管好每个人的备用金,未经批准,任何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工作区域。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 任职资格:
(1)男女不限,年龄40岁以下。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具备承担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非聋、哑、盲或者精神残疾)。
(3)服务意识强,耐心,责任心强,成熟稳重。
(4)沟通能力强,自信、善于表达、性格开朗。
(5)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其他办公设备,能够熟练使用基本办公软件。
3.报酬:
(1)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组成。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内工资固定为2500元/月。试用期过后基本工资为1500元/月,工龄每增加一年增加50元/月。绩效工资按部门规定的分配方案分配。
(2)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按照社保部门核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缴纳。餐费、工会福利等同于福利待遇。
2. 人员管理
(1)入职人员与赣州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接受公司管理,由公司派遣到赣州市皮肤病医院工作。
(2)薪酬福利由赣州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根据医院科室考核结果确定。
三、报名及招聘程序
1. 注册信息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6日至7月22日。
2、报名地点:赣州市皮肤病医院1号楼5层503办公室(赣州市章贡区高岩路6号)。
3、报名所需材料:应聘人员需携带个人简历、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身份证、残疾证等相关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在职流程
1、面试: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参加医院组织的面试,根据成绩择优录用(各岗位应聘人员须出示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与赣州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安排上岗。
4. 体检与招募
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5、本声明中未尽事宜由赣州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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