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须知
1、应聘人员须根据岗位要求及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照片为JPG格式,文件大小在20K-100K之间,358(宽)×441(高)像素,24位RGB真彩色,背景为白色。
2.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报名即视为接受本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方式和招聘程序,所填写的个人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自己完全符合相关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如对任职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有疑问,应及时咨询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做进一步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写虚假信息、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弄虚作假取得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其考(聘)试资格。对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学历学位等相关材料获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拟招录岗位配比为1:3,报名截止后未达标的,将视情况酌情降低配比,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并在考试前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7月17日15:00-17:00登录报名网站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期间更换符合资格要求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报名,报名时所用身份证与考试时所用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名期间如遇特殊情况,将研究后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四、审查
1. 考试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笔试和面试由连云港市赣榆区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2. 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考试不指定任何辅导书籍,不委托任何个人或组织组织培训、辅导。
2、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50分。
3、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将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网站上分批次公布,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才开发有限公司负责。
1.笔试结束后,对笔试通过的应聘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每个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3:1的范围进行重新资格审查(上次成绩相同的应聘人员一起参加)。
2.资格审查时,申请者须提供有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生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海外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 属于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及其他笔试成绩较高的应聘人员,应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留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审查或补考。无法联系上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机会。
4、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同一岗位笔试合格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人员对资格审查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提出声明。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者进入面试,进入面试名单者请于面试前3日内登录原报名平台下载打印面试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1、面试形式及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外表形象等。
2、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无竞争性岗位及格分数为60分,有竞争性岗位及格分数为50分。面试结果将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5. 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5. 体格检查和调查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该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的人员。总成绩相同时,由面试成绩较高的人员参加考察体检。面试成绩仍相同时,招聘单位将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补考,补考方式另行确定。体检由赣榆区人事考试中心组织。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函〔2016〕140号)。 入围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结束后,招考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审、考察。
六、宣传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毕业学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面试、体检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录用或应聘人员明确放弃录用,出现岗位空缺的,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补缺。补缺的,按照面试合格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成绩相同时,同等处理)。
七、就业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模式,劳务派遣人员由赣榆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管理使用,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8.工作福利
工资福利不低于赣榆区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九、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者录用后,如发现有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第二章的规定处理。
招考单位和招考工作人员在招考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第三章的规定处理。
Copyright C 2018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丽水招聘网 鄂ICP备2025091810号-6
地址:丽水市经济开发区生态产园集聚区 EMAIL:
Powered by PHP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