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户籍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户籍迁入广州条件;
7、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中国共产党开除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终结司法程序的;
6.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录用)工作中,有违纪违法行为,并被列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且在备案期限内的;
7.聘任后建立回避关系的;
8.现役军人、2024年未毕业的全日制学生;
9、报名首日前为广州市荔湾区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且所担任的职位与所申请职位属于同一公益类别;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宜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规定的处罚计算期限,截至2024年7月8日。
3. 资格
1.应聘人员须符合《荔湾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务员名单》规定的条件。
2.2024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就业资格。持有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者,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3.报考人员报考学历及所学专业须符合岗位对应的学历及专业要求。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不得以辅修专业及学位类型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如岗位也有学位要求,报考人员须取得与报考学历及专业对应的学位。招聘专业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在《公务员专业目录》名单中,不得报考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职位表中“专业”要求为“学科”(代码为4位数字),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所含“专业”(代码为6位数字)的,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报考。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应聘人员报考前须征得录用单位同意。
4.申请人所学专业不在《公务员专业目录》内(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报考《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相近的专业。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与招考岗位所需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报考时需提供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所修专业课程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及课程对比说明,以便学校审核是否符合条件。
如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字),且申请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字)或“学科类别”(代码为2位数字),则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所学专业主干课程基本一致。报名时需提供毕业证书(针对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及课程对比说明,以备审核是否符合要求。
5. 对于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则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例如,《公务员专业目录》中“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的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只有该专业中具有财务管理方向的应聘人员才可报考,具有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应聘人员不能报考。
除《公务员专业目录》所列培养方向的专业外,毕业证书上在专业名称后以括号或其他形式列出的其他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6.对于应聘人员类别条件为“非2024届毕业生”或“不限”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可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报考学历和学位等级应同时满足岗位要求。例如:招聘岗位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历,应聘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学士学位和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和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如该招聘岗位候选人类别要求为“2024届毕业生”,则应聘人员不得报考除其最高学历以外的专业,必须报考其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7、对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具有学士学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硕士学位或具有岗位要求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岗位要求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35周岁及以下的,须在1988年7月7日(不含当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的,须在1983年7月7日(不含当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的,须在1978年7月7日(不含当日)及以后出生。
8.申请人具体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明、社会保障缴纳记录等相关信息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8日。
9.对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需上传工作单位正式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相关材料。对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以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和相应的社保缴纳记录为准。对有具体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如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正式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不能证明特殊工作经验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特殊工作经验证明等相关材料。
对于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可凭其原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予以确认。对于申请者在校期间为全日制在校学生,且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的,所缴纳的社会保险不计入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1. 网上报名
1.在线填写申请材料
2024年7月8日9时至2024年7月12日17时,应聘人员可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报名须知(附件3),了解岗位任职资格要求,确认符合条件后,在报名期限内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及材料扫描件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为预留时间补充可能需要的材料,建议应聘人员尽早报名。
2.注册资格初审
2024年7月8日9时至2024年7月14日17时,各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在此期间可登录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初审结果以系统反馈为准,不再进行人工通知。通过初审的人员不得申请其他职位。2024年7月8日9时至2024年7月12日17时,报名申请尚未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可以补充、修改应聘材料或申请其他职位。2024年7月12日17时后,报名申请尚未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再补充、修改应聘材料或申请其他职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方可参与后续招聘流程。
3. 注册须知
(一)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中认真填写《报名表》,确保内容真实、全面、准确。学习、工作经历栏应填写从高中到就读、工作的年月,以及担任过的职务。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必须明确填写所在学校、院系、专业名称。留学回国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本人海外学历、学位证明函及相关材料,并在系统报名时上传材料扫描件。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岗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等不得遗漏,避免影响审核。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须凭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报名,公开招聘各阶段所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每个岗位拟聘用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须达到1:3(含)以上,达不到该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或相应减少拟聘用人数(另行公告)。
(四)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确保进入考核阶段时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书面材料。考核阶段无法提供所在单位同意书面材料的,不予确定录用。
(5)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均会保留,并在资格审查、录用考核、公示、录用试用期、聘用期间与实际信息进行比对。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将取消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及录用资格;如已录用,将予以辞退。
2.网上确认并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在线确认是否参加笔试。在线确认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上午9:00至7月23日下午18:00,逾期未在线确认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自2024年7月29日上午9:00开始。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等各方面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和体检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全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3. 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暂定于2024年8月3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如遇特殊情况笔试延期,将以公告形式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基本素质和履职能力。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其中40%计入综合成绩。时长为120分钟,内容包括基本能力素质、行政职业能力、基本公共知识等。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资格审查(及格分数为60分);
3.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公布,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及排名。
(四)资格审查
同一职位笔试合格候选人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该招聘岗位对应岗位空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名单。比例排在最后,笔试成绩相同的候选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进入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将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上公布。
1.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将与资格审查候选人名单同时公布。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为:
(1)准考证、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在线打印,A4纸,一式1份);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学历证明、学位证;2024级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教育部网上学籍验证报告或加盖教务处印章的所修专业课程成绩单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用人单位证明等);
(4)如所学专业不在专业目录中,报考相近专业的考生需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及课程对比声明,以核查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所报考职位所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是否基本一致;
(5)非广州市常住人口,须提供符合户籍迁入广州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6)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2)-(6)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核通过后留存复印件,原件退还。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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