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政治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研究生(第二批)公告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北京市属普通高等院校,其前身是1956年成立的北京团校。学院归北京市教委管理,是北京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政治方向引领办学方向、以青年需求服务青年发展、以人文底蕴培养学生素养。坚持“本科本位、职业教育特色”,以培养“政治上靠得住、放心用得上、技术上靠得住、合作上得上”的复合型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使命,以服务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为宗旨,以促进学生就业为导向,以产教融合为路径。 充分发挥“一老一小、一年轻、一文一技国际化”的专业优势,凸显“政治性、青年性、人文性”的办学特色,成为具有良好社会声誉和办学优势的北京地区直属高职院校。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招聘计划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聘计划
拟招聘13人,其中高层次人才2人,其他人才11人,详细岗位信息及要求详见《北京青年政治学院2024年招聘岗位信息表(第二批)》(附件1)。
二、报名要求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遵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学校和所在部门的工作安排。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乐于承担责任,善于团队协作,踏实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
(四)社会就业人员应具有本市固定住所(不包括上学期间在学校集体居住的)。
(五)应届毕业生是指纳入全国统招计划的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毕业生(不含委托生、定向生)(含求职两年内未找到就业单位、未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毕业生),2024年7月1日前已取得学位证书,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在校期间(本科、研究生)学习成绩优秀,无复试记录。非北京地区毕业生应符合来京落户条件和要求。
(6)非北京市户籍、符合征兵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报考北京学生岗位。
(七)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后证书并办理出站手续。非北京市户籍人员(无北京市常住户口)还应符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在京落户的条件和要求。
(八)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岗位要求中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即35周岁及以下人员应于1989年6月30日或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九)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10)遵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十一)曾受过犯罪处罚、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以及违反职业道德、法律法规、不准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程序
1. 注册
1. 注册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7月15日17:00。
二、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
申请者应在报名期间将以下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gongkaizhaopin@bjypc.edu.cn。
(1)《北京青年政治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第二批)》(附件2);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PDF格式,从本科至最高学历);
(3)身份证、户口本扫描件(首页及个人页)(PDF格式);
(4)本科、研究生成绩单扫描件(毕业生需提供PDF格式);
(5)任职资格所需其他材料扫描件(PDF格式。注:高层次人才需提供科研成果、科研项目材料,其他人才无需提供)。
3. 其他说明
(1)每人最多可报名2个职位;
(2)指定电子邮箱为申请该职位的唯一渠道;
(3)邮件主题:职位号+部门+职位名称+姓名;
(4)请将所有应聘材料保存到一个文件夹中,压缩并添加附件,压缩文件命名格式为:职位号+部门+职位名称+姓名;
(5)申请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或未在规定申请期限内提交申请材料的,学院有权视为其申请无效。
(二)就业
1.高层次人才引进程序
(一)资格审查
学院将根据公布的条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基本条件的应聘人员材料转交招聘部门审核。
(二)检查评估
学院将对评审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基本素质、教学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工作能力、业务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按百分制进行考核。
(三)政治审查和体检
政审、体检人选名单按综合考核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岗位同等数量确定。政审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品德品质、人事档案等。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到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到学校指定医院申请复检,复检最多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审查、批准录用人选
学院党委常务委员会对拟任人选进行审核、批准。
(五)宣传
学院将向社会公开招收拟招聘人员,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六)办理就业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首笔聘用合同期限为八年(服务期)。
2. 其他人员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初审及试讲
学校将根据应聘人员学历要求、专业相关性、工作经历、研究学习能力等进行资格审查,择优进入初试和试讲环节。未进入初试和试讲环节的,学校将不再另行通知。专任教师岗位应聘人员将组织参加试讲,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将组织参加初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及格。
(2)笔试
初试及试讲成绩均在60分及以上的申请者,将获通知参加笔试。未参加笔试的申请者,将不另行通知。
笔试由学校组织,采用百分制计分,及格分数线不得低于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进入下一轮招聘的资格,笔试时间及内容另行通知。
(3)面试
专职教学岗位:试教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按成绩高低顺序择优进入面试,比例不超过5:1。
其他职位: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按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资格,比例不超过5:1。
面试由学校组织,评分采用百分制,75分及格。同时组织面试人员参加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拟聘用参考。
(四)政治审查和体检
专任教学岗位综合成绩以试教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权重分别为60%、40%;其他岗位综合成绩以初审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权重分别为30%、30%、40%。
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每个职位按综合成绩75分及以上人员同等数量参加政审和体检。
政审和体检由学校人事处组织实施。政审主要内容包括: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品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人事档案等;应聘人员应到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到学校指定医院申请复检,复检最多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综合成绩、政审、体检结果,对拟聘用人选报党委常委会审议确定,拟聘用人选信息在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就业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首笔聘用合同期限为五年(服务期)。聘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计入聘用合同期限。试用期满,经审核通过,方可正式聘用;试用期未满,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落户程序。
4. 其他说明
(一)笔试人选名单、笔试成绩、面试名单、面试成绩及拟聘用人选信息均在学校网站公布和公示,应聘人员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避免错过任何招聘环节。
(二)应聘人员应按照我校规定的时限和要求,配合完成资格审查及初审(试讲)、笔试、面试、政审、体检等工作。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工作的,将取消其报名或就业资格。
(三)考生对公布的成绩、排名有异议的,应当在考试各阶段成绩公布后3日内申请复核,复核范围包括答题纸漏打、分数漏记或错记、输入错误、排名错误等。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提供虚假信息、伪造材料或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五)自报名之日起至招聘结束,应聘人员须确保报名时提供的电话畅通,如因电话不畅而无法及时通知应聘人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布前,应聘人员应与学校签订就业意向协议。未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就业资格。
(七)应届毕业生应于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5日内与学院签订就业协议(三方协议)。社会就业人员(不含博士后研究人员)原则上应于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30日内办理入职手续,否则取消其就业资格。
(八)受聘人员享受北京市事业单位编制待遇和北京市和学校规定的工资福利。
(九)聘任人员职务等级按照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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