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双招双引”战略举措,加速人才集聚,建设繁荣庆元,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向社会招聘部分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聘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计划共计20人,具体引进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详见《2024年庆元县紧缺专业人才引进需求计划》(附件1)。
二、招募范围、对象和条件
应聘人员除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表)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遵守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3.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3月20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3月20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能适应所申请职位的工作要求。
5.凡报考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应的全国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和普通话水平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6.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任职资格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专业要求、人数等详情,请参见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或登录庆元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栏查看。
三、招聘工作组织、程序和方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办法。本次招聘将按岗位报名、考试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 注册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庆元县教育局所属岗位,3月27日下午在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体育中心、3月28日上午在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二楼圆形报告厅现场报名;
(2)庆元县卫生计生局所属岗位3月29日下午在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C201门前大厅、3月30日上午在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田径场现场报名;
(3)其他事业单位岗位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应聘人员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压缩成一个文件发送至清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电子邮箱:qyrsj_bgs@163.com,邮件名称统一命名为“报名单位+岗位+姓名+专业”。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28日。
2. 注册所需资料:
《庆元县紧缺专业人才招聘申请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024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生司出具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提供省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教育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未按时取得相应证书的,将被取消就业资格。
3.注意事项: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实应聘。伪造、变造证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试考察中作弊、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二)资格审查与面试
报名完成后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教师岗位面试采用模拟课堂形式,其他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总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纳入体检考察范围(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名单;对报名人数未达到1:3的岗位,由用人单位会同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岗位匹配程度决定是否列入面试名单,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名单。
(三)体检及调查
体检由县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检查参照公务员体检检查有关规定执行,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被检人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被检人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考察结果仅作为是否录用依据,考察由录用单位组织实施,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执行。
如有放弃或不合格的体检或考察人员,将在符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补录。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若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四)宣传招募
经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和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清原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如无举报问题或举报问题经调查不影响聘用,则办理聘用手续;如举报问题影响聘用,且有确凿证据的,不予聘用;如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则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明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无正当理由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应聘人员毕业证(2024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等材料的,不予录用。岗位招聘实行最低工龄限制制度,最低工龄为5年(含试用期),有规范培训要求的,工龄不包含规范培训时间。
(五)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察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以下指定网站公布,供应聘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
清苑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栏。
本公告由中共清苑县委组织部、清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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