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灶镇公开招聘
公益人员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15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1]3号)和东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东台市财政局《关于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通知》(东人社发[2024]60号)等有关文件,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岗位及人数。
社区便民服务岗位15个(建设村、黄尖村、良洞村、石屋灶村、徐灶村、江竹村、杏灶村、金灶村、金康村、海联村、新河村、古崎村、前进村、永丰村、六灶村各1人)。岗位内容:保洁、绿化、保安;工作地点:头灶镇相关村;工作时间要求:兼职。
二、招募对象、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招募对象
公益性岗位面向符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须为年满16周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有劳动能力并有劳动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a)低收入人口;(b)女性40岁以上、男性50岁以上;(c)特困职工家庭;(d)残疾人;(e)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f)失业1年以上;(g)城市规划区内被征地农民;(h)优抚对象家庭;(i)退役军人。
2.基本情况
1.具备担任职务所要求的基本政治条件和身体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参加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往年组织开展的公益服务岗位工作(疫情防控临时性公益岗位除外);参加过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的针对“十三五”期间原登记在册低收入农民、“十四五”期间认定的低收入农民、边缘易致贫户中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民三类人群公益岗位项目的。
三、服务期限及报酬
1、服务期限:兼职公益岗位服务期限为2个月。
2、薪酬福利:按照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台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公益性岗位安置困难人员就业的通知》(东人社发[2024]60号)规定执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
头赵镇社区便民服务岗位报名地点:相关村办事处。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持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头赵镇相关村办报名,由相关部门组织资格审查。
四、报名条件及资格审查:
(1)选择岗位。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的范围、应聘对象、条件、报名程序、相关政策规定等,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符合报名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只能报名一个岗位。
(二)填写信息。应聘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东台市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申请表》,不得随意更改。如应聘人员隐瞒有关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人员报名和招聘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通过初审不代表通过终审,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要求,需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初审、资格审查、身份核实和公示,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不合格,将取消其报名或录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5. 招聘与聘用
头赵镇社区便民服务岗位人员招聘,由相关村根据应聘人员情况,采取面试(书面记录)的方式,集体研究确定(可采取投票等方式),择优聘用。
拟安置人员身份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实,符合条件的在市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头灶镇人民政府与安置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安置人员逾期未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纪律与监察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镇纪委和社会的监督,一经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立即取消其录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头灶镇人民政府
2024 年 5 月 14 日
武烈镇公开招聘
公益人员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15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1]3号)和东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东台市财政局《关于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通知》(东人社发[2024]60号)等有关文件,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社区便民服务岗位11个(文化村、真南村、莲堡村、郑塘村、波月村、次郎村、谢庄村、真北村、四新村、东里村、莫云村各1个)。岗位内容:保洁、绿化、安保、公共设施维护;工作地点:五烈镇相关村;工作时间要求:兼职。
城乡社会管理岗位4个。工作内容:公共环境卫生、组团工作、社区行政村劳务就业。工作地点:武烈镇农业农村局2个、武烈镇党群工作局1个、东里村1个;工作时间要求:全职。
二、招募对象、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招募对象
公益性岗位面向符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须为年满16周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有劳动能力并有劳动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a)低收入人口;(b)女性40岁以上、男性50岁以上;(c)特困职工家庭;(d)残疾人;(e)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f)失业1年以上;(g)城市规划区内被征地农民;(h)优抚对象家庭;(i)退役军人。
2.基本情况
1.具备担任职务所要求的基本政治条件和身体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参加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往年组织开展的公益服务岗位工作(疫情防控临时性公益岗位除外);参加过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的针对“十三五”期间原登记在册的低收入农民、“十四五”期间认定的低收入农民、边缘贫困户中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民三类人群公益岗位项目的。
此外,全职公益岗位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有高中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悉办公自动化软件操作。
三、服务期限及报酬
1.服务期限:兼职公益岗位服务期限为2个月,专职公益岗位累计服务年限不得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延长年限以首次核准公益岗位补贴时的年龄为准。
2、薪酬福利:按照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台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公益性岗位安置困难人员就业的通知》(东人社发[2024]60号)规定执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2日—2024年6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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