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15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1]3号)和东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东台市财政局《关于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通知》(东人社发[2024]60号)等有关文件,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社区便民服务岗位13个(新初村、万红村、关坝村、许尧村、中居村、二宗村、唐胜村、中信村、莲枣村各1个;新源村、红花村各2个)。岗位内容:保洁、绿化、保安;工作地点:唐阳镇相关村;工作时间要求:兼职。
城乡社会管理岗位2个。岗位内容:市政管理、社会保障;工作地点:汤阳镇烈士陵园、汤阳镇市民服务中心;岗位要求:全职。
二、招募对象、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招募对象
公益性岗位面向符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须为年满16周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有劳动能力并有劳动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a)低收入人口;(b)女性40岁以上、男性50岁以上;(c)特困职工家庭;(d)残疾人;(e)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f)失业1年以上;(g)城市规划区内被征地农民;(h)优抚对象家庭;(i)退役军人。
2.基本情况
1.具备担任职务所要求的基本政治条件和身体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参加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往年组织开展的公益服务岗位工作(疫情防控临时性公益岗位除外);参加过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的针对“十三五”期间原登记在册的低收入农民、“十四五”期间认定的低收入农民、边缘贫困户中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民三类人群公益岗位项目的。
三、服务期限及报酬
1.服务期限:兼职公益岗位服务期限为2个月,专职公益岗位累计服务年限不得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延长年限以首次核准公益岗位补贴时的年龄为准。
2、薪酬福利:按照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台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公益性岗位安置困难人员就业的通知》(东人社发[2024]60号)规定执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十个工作日)。
2.报名地点:
汤阳镇社区便民服务岗位报名地点为汤阳镇相关村村办,联系人为汤阳镇相关村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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