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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计划表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4-05-24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注册要求

一、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当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未取得外国国籍或者取得境外私居资格或者长期居留许可;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清正廉明,作风正派,未受过刑事处罚;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任职资格和条件的其他。

二、招聘岗位要求

(一)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考核阶段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隐瞒、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年限计算统一截止至2024年5月16日。“工作年限”以社保缴纳记录、工作证明为准(工作证明可提供劳动合同或工作年限证明等其他有效证明)。普通高校学习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年限。

(三)招聘范围为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2022届、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且在2024年8月31日前能够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生(含教育部学历认证的留学生),以及其他按国家政策可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人员,均可作为应届毕业生报名应聘。

(四)招聘岗位如有特殊要求,详见《2024年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计划》(附件1);专业要求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专业目录的制定和审核。未列入教育部专业目录的专业,按照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以招聘单位审核结果为准。

(五)年龄原则上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5月16日以后出生),如有符合放宽年龄要求的,年龄要求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5月16日以后出生)。

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4日9:00—2024年5月28日17:00

报名链接:

应聘者应按要求在上述网站填写在线申请表,并上传所申请职位所需的证明文件。

招聘流程

1.笔试及资格审查

准考证打印时间、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60分及格。应聘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在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和各岗位招聘计划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笔试不及格者不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将收到面试通知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持《2024年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生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教育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及所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需提供社保缴纳记录、劳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应聘要求具有中共党员身份的岗位者)、一寸彩色近照1张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工作司出具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和求职所需的其他证件(或证书、证明)。2024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字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的,应提供书面说明;同期毕业的留学生未取得教育部中国教育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书面承诺。

如有特殊原因,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审核,审核人除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附件4),并出具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未能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审查材料不齐全、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相关岗位。面试前24小时内放弃者,不予补位。

2. 面试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纳入体检或考察范围。

入围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未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相关福利

国有企业

应聘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服从招工单位统一分配和管理。应聘人员不服从岗位和地点分配、自动放弃应聘、无正当理由迟到的,将被取消录用资格,并由招工单位决定是否予以替代。

拟聘用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前,须解除与其他单位的劳动、社保、资格证书从属关系。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3年服务期,按规定设立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工资福利按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企业工资有关规定执行,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人才政策。

位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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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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