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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伦旗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一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4-05-23 作者:佚名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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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伦旗2024年第一批公益事业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内蒙古人社办[2020]50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内蒙古人社办[2020]58号)、《关于印发通辽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通辽人社办[2024]55号)等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名额

坚持“公开、公平、平等、择优、就近”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公益岗位28个,其中就业困难人员23人,高校毕业生或家庭经济困难人员家庭成员5人。

2. 招聘岗位

详见《库伦旗2024年第一批公益性就业岗位计划》(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担任公益性岗位的人员,须为被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即库伦旗城镇常住人口中,达到法定劳动年龄,有劳动能力、有劳动意愿、已办理失业登记的以下六类人员、高校毕业生或者脱贫人口家庭成员。

1.大龄失业人员。指年龄在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在本市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2.残疾人: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3.家庭成员为零就业人员。指家庭中有两人及两人以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中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并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条件的人员均已登记失业,且无经营收入或投资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成员。

4、失地农牧民。指土地被县级以上政府依法统一征用,导致原承包耕地或草地全部丧失,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上、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上的农牧民。目前享受月征地补偿标准高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的人员不在此列。

5、长期失业人员。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登记失业一年以上,女性年龄35岁以上,男性年龄45岁以上的失业人员。

6.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指辍学2年及以上,尚未找到工作的高校毕业生。

7、大中专毕业生或脱贫攻坚人员家属。 具有劳动能力、享受扶贫政策的高校毕业生或脱贫攻坚人员家属。

(二)申请条件

1、具有符合公益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本公告所称高等学校毕业生主要指全日制高等学校毕业的学生;

4.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有违纪违法犯罪记录,或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被查处的;

2.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强制戒毒或者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处罚的;

3、拥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目前担任企业或团体法人、董事、监事等职务的人员;

4.公益岗位补贴已过期的;

5.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6、其他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的。

4. 工作福利

对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按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1850元/月)执行,由用人单位先行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再从就业补贴资金中转给用人单位,个人部分在补贴资金中扣除支付,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

5. 招聘流程

1.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六类人员,需在报名期结束前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您可向常住地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出申请,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审批表》。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您需要提供:

1、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复印件、2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

2、失业登记表、库伦旗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审批表、库伦旗镇常住人口证(以上表格及证明材料需加盖本人所在社区、街道公章,居住在镇区的需加盖本人所在镇社区或社保所公章);

3、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材料。残疾人需提供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被征地农牧民需提供土地征收相关证明材料、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长期失业人员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应聘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员家属岗位的,无需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需填写《农村公益性岗位帮扶脱贫家庭申请表》(附件2),并加盖所在地嘎查村、乡镇苏木、旗就业服务机构、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章。

2. 报名时间

2024 年 5 月 23 日至 24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

3. 报名地点

库伦旗零工市场(库伦旗杨须木路999-2号阿里坦步行街5号楼)

4. 注册所需信息

1、申请者需下载并认真填写《报名表》1份(见附件3);

2、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

3、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与面试

报名完成后,旗就业服务中心将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人员审查通过后,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确定拟聘用人选。用人单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后,须及时将面试结果报旗就业服务中心备案。

(六)岗前培训

为提高公益岗位人员就业创业能力,通过面试的人员须参加旗帜县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组织的免费培训课程,提升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

六、宣传、招募及管理

1. 宣传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库伦旗就业创业”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热线,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就业

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公益岗位聘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总期限不得超过3年,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以延长至退休。公益岗位员工一经录用,不得变更岗位。协议期满后,应当按照公益岗位管理规定终止聘用协议。

3. 管理

公益岗位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公益岗位用人单位负责所聘用公益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勤考核。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的工作业绩、遵守规章制度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协议。公益岗位人员在聘用期间,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就业、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无故旷工15天或者每年累计旷工30天以上,或者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依纪依法处理,并及时解除聘用关系。各用人单位须将公益岗位人员考核结果、人员劳动关系变更、解除聘用关系等情况按时报旗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备案。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在库伦旗人力资源就业服务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库伦旗就业创业”上发布,应聘人员请及时关注以上信息发布渠道。

2. 申请人报名时应填写准确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无法联系到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如申请人因个人通讯不畅而未收到面试通知,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附件1:库伦旗2024年第一批公益性岗位

附件2:脱贫家庭就业援助农村公益岗位申请表

附件3:库伦旗公益性岗位招聘登记表

联系人:余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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